各市(行署)住建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全体从业人员: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简称“2013年计价计量规范”)已经颁布。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标准,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帮助从业人员更好的理解和使用我省现行计价依据,定于2013年8~10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3年计价计量规范及《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说明、补充定额及有关问题解释》宣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范围
我省内注册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合同员。
二、宣贯内容
本次宣贯分A、B两类班。
A班参加人员为除B班以外的其他全部造价员、合同员,每期班授课2天,第一部分宣贯2013年计价计量规范,第二部分对《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说明、补充定额及有关问题解释》进行交底。
B班参加人员为全体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在造价咨询企业注册的造价员、合同员,每期班授课3天,宣贯内容除与A班相同部分外,增加宣贯行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
宣贯结束后,对经造价管理部门确认培训合格人员统一颁发宣贯培训结业证书(该结业证书为造价师续期注册及造价员、合同员下一次检、换执业证书的要件之一)。
三、宣贯方式
本次宣贯采取面授方式,A班按地域划分为5个片区集中授课:
1、哈尔滨(包括省造价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哈尔滨、绥化、黑河、农垦、森工、电力、铁路)
2、齐齐哈尔(包括齐齐哈尔、大兴安岭)
3、牡丹江(包括牡丹江、鸡西、七台河、绥芬河)
4、佳木斯(包括佳木斯、鹤岗、双鸭山、伊春、抚远)
5、大庆
B班统一在哈尔滨授课。
具体宣贯时间另行通知(请自行关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网址:www.hljgczj.cn)。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属地化进行管理(其中:省造价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企业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理;绥芬河及抚远在相应市县造价管理部门办理;农垦、森工、电力、铁路系统在各系统造价管理部门办理)。
注:省造价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企业与哈尔滨市管理的企业划分:
省造价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企业:企业注册地在哈尔滨市、企业名称不以“哈尔滨”或其所属县开头的全部企业,及外省驻哈企业。
哈尔滨市管理的企业:企业注册地在哈尔滨市、企业名称以“哈尔滨”或其所属县开头的企业。
报名以企业为单位进行,个人不受理。报名材料包括:①《企业参加2013年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报名汇总表》(附件1);②《2013年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报名表》(附件2,须每人填写一份,可用电子照片);③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听课证用)。汇总表及报名表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电子文档须同时报送(电子表格可至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下载)。
五、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2日开始,8月30日截止。
各地市报名地点等详细安排另见各地市通知(请自行关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
六、具体要求
1、做好组织工作。宣贯工作涉及人员多、组织工作量大,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细致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2、加强宣传。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宣传及通知,确保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做到无死角、无遗漏。
3、严格考勤。宣贯期间,各地市要对所辖人员严格进行考勤,每天上下午各考勤一次,缺勤达50%以上的视为培训不合格,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4、从业人员应凭统一颁发的听课证参加宣贯。宣贯结束后一周内,以企业为单位,将听课证统一返回相应地市造价管理部门。未返回听课证的,视为未参加宣贯。
5、参加宣贯人员请自行准备必备相关学习资料: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2)《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说明、补充定额及有关问题解释》;
(3)仅B班:《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七、关于继续教育的有关说明
全体注册造价工程师2013年继续教育与本次宣贯合并,其中2012年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应补2012年继续教育(报名时一并办理);2012年新取得执业资格证的造价员、合同员及2013年新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合同员,其2013年继续教育与本次宣贯合并。
2012年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补继续教育仍采用网络学习的方式(黑龙江建设教育信息网http://edu.hljjs.gov.cn/),以造价师证号及身份证号登录(第一次登录需使用学习卡的卡号、密码,学习卡在本次宣贯结束后至所在地市造价管理部门领取),自取学习卡之日起一个月内学满30学时,并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后,自行在网上打印2012年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证书(续期注册要件之一)。
附件:1、企业参加2013年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报名汇总表
2、2013年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