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本章定额共5节95个子目,适用于广播电视微波(模拟、数字、MMDS)发射接收系统不同类型、级别的台站
设备安装、调试。
一、微波发射、接收天线以一面抛物面天线(网状或板状)及其附件为一付,作为工程定额计量单位。一般
每付天线有抛物面、下变频器、前馈、后馈等。安装高度超过定额工程量内容时,在定额基础上,按每增加
20m高度为一定额工程单位,不足20m按20m计量。
二、本章大部分子目划分是根据微波抛物面天线的直径尺寸、安装天线的位置(屋顶、铁塔),以及天线安
装的相对高度而确定的。
三、微波馈线定额工程量单位为10m/条。超过10m时,按增加10m为基数乘定额工作量单位,不足10m按10m
计量。全向微波馈线,及微波分路系统安装使用本定额子目。分路系统以套为工程定额计量单位。
四、室外型微波发射设备安装调试主要适用于室外型微波发射机、功率放大器、转发器或重转发器的安装
工程。这些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量相近,定额子目主要按安装位置及其安装高度划分,定额工程量单位为部;
实际工程中,在定额项目工程量范围内时,直接使用定额。设备安装高度超过定额工程量范围时,按每增加
10m(不足10m计为10m)的定额子目累计计算安装高度增加费。设备调试含相应的馈线系统,每部发射设备含有
微波发射机、宽带放大器及变频器。室外型微波馈线安装定额,工程量单位是以30m长为一条作单位
(30m/条);馈线长度超过30m时按每增加10m为一条作为定额工程量单位累计计算,不足10m按10m计量。
五、本章内的微波设备(包括天线、馈线)按成套设备购置考虑,在安装时如需配套材料,由设计按实际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