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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发布2011年第一期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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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11-10-13

 

 

扬州市发布2011年第一期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建招〔20117

扬建价〔201165

 


关于发布2011年第一期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07月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扬建工〔201018号)一年多来,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制止不正当竞争,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执行中尚存在专业类别不全和部分内容需调整的情况,根据近一年来我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实际指标等情况,经测算,现发布2011年第一期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相关调整内容明确如下:

     一、当一个标段由两个及以上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分类的工程类型单项工程组成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根据各单项工程造价在标段合计工程造价中的比重,对各单项工程所对应的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加权平均计算,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标段的警戒指标,并将标段汇总的数据填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评委应依据标段警戒指标结合单位工程的报价进行标段成本价的详细评审。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扬建工〔201018号)以及本通知中总价让利警戒指标是指单项工程的总价。

    三、扬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除可采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建招[2010]333号文件规定的方法外,也可采用以下办法:

    1、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参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本标段警戒指标,并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成本价予以确定。

    2、当投标人报价超出标段总价让利警戒指标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各项警戒指标对其重点评审。

    3 、当投标人报价标段总价超出让利警戒指标时,另有其他两项让利警戒指标超出时,评标委员会可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报价。

    4、当投标人总价超出让利警戒指标时,其投标报价的可竞争部分低于所有投标人可竞争部分报价的平均价与可竞争部分警戒价的两者中低者的97%时,应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5、当投标人报价中综合单价(包括以定额和费率形式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过低的投标单价标准,且低于各投标单位平均报价的5%(包括5%),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综合各项因素认定投标单价不能成立的,应视为该清单项组价低于成本价;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规则(暂行)〉的通知》(扬建工〔200539号)的规定计取合价差,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计取的利润不足以弥补合价差总额时,则该报价界定为低于成本价。

     五、本期增发公共建筑综合指标,该指标适用于公共建筑标段中包括土建、安装等专业的情况;公共建筑土建专业指标适用于公共建筑标段中仅包括土建专业的情况;公共建筑安装专业指标适用于公共建筑标段中仅包括安装专业的情况。工业厂房综合指标适用于标段中包括土建、安装等专业的情况;土建专业指标适用于仅包括土建专业的情况;安装专业指标适用于仅包括安装专业的情况。

      六、本期增发综合整治工程指标,分别适用于老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构)筑物立面、屋面等改造、维修等综合整治工程和综合整治街景美化工程。

     七、招标人或其委托造价咨询人在进行招标控制价备查时,应同时申报本标段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并在招标控制价备查表中注明。

    八、对于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中未包括的工程类型项目,以及特殊工程、特殊专业,如展览中心、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别墅群、智能化专业工程、隧道专业工程等,由招标人确定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并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经造价管理部门核准后执行。

     九、2011101日以后发出招标公告的招标工程按本通知执行。

 

     附:2011年第一期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省招投标办公室、省造价管理总站;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招标办、造价站(科)。

 

2011年第一期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

 

序号

工程类型

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系数调整前的预算价优惠下浮幅度

警戒指标

总价让利警戒指标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费

其他项目费

规费和税金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元)

1

住宅工程

砖混

6%

3%,且下浮后的平均工日单价不得低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5%

10%

5%

≥0

10%

5%

2

框架

7.5%

5%

10%

5%

≥0

11%

6%

3

公共建筑

综合

10%

6%

11%

9%

≥0

16%

7%

4

土建专业

10%

6%

11%

8%

≥0

18%

8%

5

安装专业

10%

6%

11%

10%

≥0

14%

6%

6

工业厂房

综合

10%

5%

13%

9%

≥0

17%

5%

7

土建专业

10%

5%

13%

7%

≥0

18%

6%

8

安装专业

10%

6%

11%

10%

≥0

14%

6%

9

单独装饰工程

15%

11%

15%

10%

≥0

25%

5%

10

单独打桩工程

15%

10%

16%

9%

≥0

25%

6%

11

市政道路工程

11%

6%

12%

6%

≥0

19%

5%

12

园林绿化工程

23%

22%

15%

15%

≥0

22%

5%

13

单独钢结构工程

10%

5%

15%

5%

≥0

20%

5%

14

仿古、修缮工程

9%

6%

10%

8%

≥0

15%

5%

15

综合整治工程

老小区改造

12%

6%

11%

5%

≥0

20%

7%

16

街景美化工程

13%

7%

12%

5%

≥0

20%

7%

 上表中的各项指标应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和甲供材料费,措施项目费应扣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费仅包括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甲供材料单价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属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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