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核准的通知
晋建标定函[2012]4号
各市建经(标准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改革,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保障建筑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推动和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核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范围
在山西省境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核准依据
1、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标字[2004]383号);
2、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建字[2005]105号);
3、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核准实施细则;
三、应提交的资料
1、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2011年度报送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年报表(加盖统计部门印章);
6、上年度缴纳的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缴纳原始凭证及复印件;上年度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原始凭证及复印件和参保人员代缴代扣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住房公积金原始凭证及复印件。
7、在本企业执(从)业的造价师注册证、造价员资格证;
8、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相关资料;
9、上述材料如有变更的,还需携带有关变更手续。
提交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成册(禁用胶装),与原件一并报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四、核准程序
1、中央直属、专业部属和省属二级以上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企业直接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其余施工企业报市建经(标准定额)站。
2、各级建经(标准定额)站根据企业的申报资料及对企业的实地核查情况,核发规费计取标准。
五、时间安排
中央直属、专业部属、省属二级以上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余施工企业的核准时间由各市建经(标准定额)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六、其它说明
1、建筑施工企业提交资料时,应接受管理部门对其资料真实性的核查。并按规定报送建筑工程造价信息资料1个及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信息资料的报送将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的条件之一。
2、上年度年未进行动态考核的建筑施工企业其规费证自行作废。
3、所有资料由企业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报送各建经(定额)站。
4、《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表》可从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上下载。
网址:http//dez.sxjs.gov.cn。
附件一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表
附件二 执(从)业造价人员标准
附件三 建筑工程造价信息
附件四 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
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