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2节共52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工程,不适用于室内打桩及观测桩等。
(三)定额中不包括复合地基、基坑与边坡的检测,变形观测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土层、岩层分类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确定。
(五)设计要求钢腰梁的型钢,喷射混凝土、喷射水泥砂浆中的钢筋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允许调整。
(六)土钉护坡子目是按照斜坡打土钉考虑的,设计要求垂直面打土钉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150
(七)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是按普通泥浆编制的,设计采用其他泥浆时,允许换算。
(八)地下连续墙导墙的挖土、回填运土及泥浆外运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九)地下连续墙导墙砌筑执行第四章砌筑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安装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混凝土浇筑定额子目中已包含超灌量0.5m。
(十二)钢筋混凝土护坡桩、人工扩孔护坡桩执行第三章桩基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护坡用混凝土挡土墙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护坡用砖挡土墙执行第四章砌筑工程中外墙定额子目。
(十四)打桩中的空桩执行钻孔定额子目。
空桩长度一成孔深(孔深为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的深度)一桩长(包含桩尖)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换填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
(三)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夯实水泥土桩、灰土挤密桩均按设计桩长(含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四)高压喷射注浆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旋喷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五)地下连续墙的挖土成槽、混凝土浇注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六)锁口管吊拔、清底置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段计算。
(七)预锚杆(锚索)、土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计算。
(八)喷射混凝土、水泥砂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九)护坡钢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十)褥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钢腰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二)钻孔按空桩长度计算。
第三章 桩基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打桩,灌注桩2节共38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工程,不适用室内打桩及观测桩等。
(三)定额中已综合了对单位工程原桩位打试验桩,不得另行计算。设计要求在出图之前打试验桩的,应另行计算。
(四)本章定额子目中不含桩基检测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设计要求做桩尖时,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六)施工中已按设计要求的贯人度打完预制桩,设计要求复打桩时,应根据实际台班量另行计算。
(七)截桩及凿桩定额子目中不包括桩头运输费用,应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八)灌注桩成孔施工过程中如遇孤石或地下障碍物等,应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九)灌注桩成孔的土(石)方运输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人工挖孔桩定额子目中综合了安全防护措施。
(十一)泥浆护壁混凝土灌注桩、螺旋钻孔灌注桩及人工成孔混凝土护壁定额子目已综合了充盈系数。
(十二)人工成孔桩护壁钢筋及灌注桩钢筋笼应另行计算,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成孔桩混凝土护壁定额子目中已包括模板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十三)定额中灌注桩桩底压浆是按照每根桩1600Kg水泥进行编制,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
(十四)桩顶与承台的连接钢筋及钢板托,分别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预埋铁件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泥浆护壁成孔中旋挖、回旋钻适用于除岩层外的所有土质,冲击钻适用于岩层。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图示截面尺寸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
(二)钢桩尖、钢板托(含钢筋)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三)接桩按桩的接头个数以数量计算。
(四)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桩芯混凝土按设计图示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深度以体积计算。
(五)截桩、凿桩头按图示数量计算。
(六)泥浆护壁灌注桩成孔、螺旋钻孔成孔按设计图示截面面积乘以钻孔长度(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
(七)人工挖孔桩成孔按设计图示截面面积(含护壁、扩大头)乘以挖孔深度以体积计算。
(八)人工成孔桩增加费按遇水、遇岩部位的体积以体积计算。
(九)人工成孑L灌注桩护壁混凝土按设计图示护壁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灌注桩混凝土浇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灌注桩后压浆按桩的数量计算。
第四章 砌筑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垫层4节共76个子目。
(二)本定额砖墙中综合了一般艺术形式的墙及砖垛、附墙烟囱、门窗套、窗台、虎头砖、砖旋、砖过梁、腰线、挑檐、压顶、封山泛水槽等所增加的工料因素。
(三)定额中砂浆按干拌砂浆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四)定额中的墙体砌筑高度按3.6m编制,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的定额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3。
(五)砌筑工程中墙体加固筋、钢筋网片、植筋,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六)混凝土垫层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其他材质的基础、楼地面垫层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七)砌块墙中的混凝土抱框柱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八)空花墙项目适用于各种砖砌空花墙,混凝土花格砌筑的空花墙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九)附墙砖砌烟囱、通风道并人所依附的墙体工程量中。
(十)填充墙、框架间墙执行内墙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台阶、台阶挡墙、梯带、蹲台、池槽、池槽腿、砖胎模、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垃圾箱、屋面伸缩缝砌砖及0.3m2以内的砌体及孔洞填塞等,执行零星砌砖相应定额子目。
(十二)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室内设计地面为界(有地下室的,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种材料时,当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时,以材料为分界线,当室内设计地面高度>±300mm时,以室内设计地面为分界线。
2.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3.石基础、石勒脚、石墙:基础与勒脚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勒脚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石围墙内外地坪高度不一致时,以较低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有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十三)标准砖、KP1多孔砖的墙体厚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标准砖、KP1多孔砖墙厚度计算表
砖数(厚度) | 1/4 | 1/2 | 3/4 | 1 | 1+1/2 | 2 | 2+1/2 | 3 |
计算厚度(mm) | 53 | 115 | 180 | 240 | 365 | 490 | 615 | 740 |
(十四)DM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轻集料砌块及轻集料免抹灰砌块的墙体厚度按如下对应厚度计算:
DM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轻集料砌块及轻集料免抹灰砌块的墙体厚度计算表
图示厚度(mm)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350 |
计算厚度(mm) | 90 | 140 | 190 | 240 | 290 | 340 |
(十五)加气块墙体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十六)定额中水泥砂浆板通风道及组逆阀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基础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内墙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二)墙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潜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檀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转、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突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经常计算;
2.墙高度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
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层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钱: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框架间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4.圆弧形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高度再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三)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四)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五)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六)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截面积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七)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砖地沟、明沟、砖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九)水泥砂浆板通风道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十)石勒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十一)石护坡、石台阶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二)石地沟(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三)石坡道按设计图示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四)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附表:砖基础大放脚增加断面计算表
砖基混凝土大放脚折加高度和增加断面表
折加高度(m) | 增加断面 | |||||||||
放脚 | 丢砖 | 1砖 | 1丢砖 | 2砖 | (m2) | |||||
层数 | 等高 | 不等高 | 等高 | 不等高 | 等高 | 不等高 | 等高 | 不等高 | 等高 | 不等高 |
0.137 | 0.137 | 0.066 | 0.066 | 0.043 | 0.043 | 0.032 | 0.032 | 0.016 | 0.016 | |
0.411 | 0.342 | 0.197 | 0.164 | 0.129 | 0.108 | 0.096 | 0.08 | 0.047 | 0.039 | |
0.394 | 0.328 | 0.259 | 0.216 | 0.193 | 0.161 | 0.095 | 0.079 | |||
0.656 | 0.525 | 0.432 | 0.345 | 0.321 | 0.253 | 0.158 | 0.126 | |||
0.984 | 0.788 | 0.647 | 0.518 | 0.482 | 0.38 | 0.236 | 0.189 | |||
1.378 | 1.083 | 0.906 | 0.712 | 0.672 | 0.53 | 0.331 | 0.26 | |||
1.838 | 1.444 | 1.208 | 0.949 | 0.9 | 0.707 | 0.441 | 0.347 | |||
2.363 | 1.838 | 1.553 | 1.208 | 1.157 | 0.9 | 0.567 | 0.441 | |||
2.953 | 2.297 | 1.942 | 1.51 | 1.447 | 1.125 | 0.709 | 0.551 | |||
3.61 | 2.789 | 2.372 | 1.834 | 1.768 | 1.366 | 0.866 | 0.669 |
第五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屋架,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工程,铁件,现浇混凝土垫层,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18节共154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子目,换算混凝土材料费,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子目。
2.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外加剂时其费用应并人混凝土价格中。
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m3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件体积>0.1m3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4.基础
(1)箱式基础分别执行满堂基础、柱、梁、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形基础,肋的高度≤1.5m时,其工程量并人带形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形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的高度>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形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梁板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1.5m时,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反梁高度>1.5m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4)带形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形基础、独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0
(5)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独立基础、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基础不扣除伸人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7)杯形基础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人墙体工程量中,执行墙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的装饰线,并人相应项目工程量内。
6.斜梁、折梁执行拱形梁定额子目。
7.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6倍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定额子目;L、Y、T、十字形、Z形、一字形等短肢剪力墙的单肢中心线长≤0.4m时,执行柱定额子目。
8.现浇混凝土结构板的坡度>10°时,应执行斜板定额子目,15°<板的坡度≤25°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板的坡度>25°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10
9.现浇空心楼板执行混凝土板的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1.1。
10.劲性混凝土结构中现浇混凝土除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外,综合工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1.05;型钢骨架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11.现浇混凝土挑檐、天沟、雨篷、阳台与屋面板或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或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12.阳台、雨篷立板高度≤500mm时,其体积并人阳台、雨篷工程量内;立板高度>500mm时,执行栏板相应定额子目。
13.看台板后浇带执行梁后浇带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
14.定额中楼梯踏步及梯段厚度是按200mm编制的,设计厚度不同时,按梯段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执行每增减10mm定额子目。
15.楼梯与现浇板的划分界限:楼梯与现浇混凝土板之间有梯梁连接时,以梁的外边线为分界;无梯梁 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分界线。
16.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执行楼梯定额子目,栏板和挡墙另行计算。
17.散水、坡道、台阶定额子目中,不包括面层的工料费用,面层执行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18.后浇带定额子目中已包括金属网,不得另行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板缝宽<40mm时,执行接头灌缝定额子目;40mm<缝宽≤300mm执行补板缝定额子目;缝宽>300mm时执行板定额子目。
2.圆孔板接头灌缝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空心板堵孔的工料费用及灌人孔内的混凝土,执行时不得另行计算。
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m3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件体积>0.1m3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四)钢筋
1.定额中钢筋是按手工绑扎编制的,采用机械连接时,应单独计算接头费用,不再计算搭接用量。
2.现浇混凝土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的吊钩等并人钢筋用量中。
3.劲性混凝土中的钢筋安装,除执行相应定额子目外,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25。
4.劲性钢柱的地脚埋铁,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中钢柱预埋件定额子目。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
1.现浇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螺栓及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结构中,每吨型钢应扣减0.1m3混凝土体积。
2. 现浇混凝土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带形基础: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乘以基础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带形基础肋的高度自基础上表面算至肋的上表面。
(2)满堂基础:局部加深部分并人满堂基础体积内。
(3)杯形基础:应扣除杯口所占体积。
3.现浇混凝土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柱扣除构件内型钢所占体积。依附柱上得牛腿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1)柱高的规定:
①有梁板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无梁板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③框架柱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④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搓)并入柱身体积;
⑤空心砌块墙中的混凝土芯柱按孔的图示高度计算;
(2)钢管混凝土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现浇混凝土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腔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型钢混凝土梁扣除构件内型钢所占体积。
(1)梁长的规定:
①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②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③梁与墙连接时,梁长算至墙侧面。
④圈梁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⑤过梁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2)圈梁代过梁者其过梁体积并人圈梁工程量内。
(3)迭合梁按设计图示二次浇注部分的体积计算。
5.现浇混凝土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体积计算内。
(1)墙长: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2)墙高的规定:
①墙与板连接时,墙高从基础(基础梁)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
②墙与梁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的上表面,女儿墙压顶、腰线、装饰线的体积并人女儿墙工程量内。
6.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的柱、垛以及孔洞所占体积。压形钢板混凝土楼板应扣除构件内压形钢板所占体积。无梁板的柱帽并入板体积内。
(1)板的图示面积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有梁板按主梁间的净尺寸计算。
②无梁板按板外边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③平板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
④板与圈梁连接时,算至圈梁侧面;板与砖墙连接时,伸出墙面的板头体积并人板工程量内。
(2)有梁板的次梁并人板的工程量内。
(3)迭合板按设计图示板和肋合并后的体积计算。
(4)看台板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看台板的梁并入看台板工程量内。
(5)压型钢板上现浇混凝土,板厚应从压型钢板的板面算至现浇混凝土板的上表面,压型钢板凹槽部分混凝土体积并人板体积内。
(6)斜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7)雨篷、悬挑板、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返挑檐的体积。
(8)栏板、天沟、挑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lO)其他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空心板应扣除空心部分体积。
(11)空心板中的芯管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7.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8.散水、坡道、台阶、电缆沟二地沟、扶手、压顶、其他构件、小型构件按设计图示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9.补板缝按预制板长度乘以板缝宽度再乘以板厚以体积计算,预制板边八字角部分的体积不得另行计算。
10.柱、梁、板及其他构件接头灌缝按预制构件体积以体积计算;杯形基础灌缝按个计算。
11.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
1.预制混凝土柱、梁、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2.预制混凝土板及外墙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300mm×300mm的孔洞所占体积。
3.预制沟盖板、井盖板、井圈: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4.预制混凝土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空心踏步板空洞体积。
5.预制混凝土漏空花格按设计图示垂面投影面积计算。
6.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灌浆孔道所占体积。
(三)钢筋
1.现浇构件的钢筋、钢筋网片、钢筋笼均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现浇构件中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应并人钢筋工程量内。
2.钢筋搭接应按设计图纸注明或规范要求计算;图纸未注明搭接的按以‘下规定计算搭接数量:
(1)钢筋巾12以内,按12m长计算1个搭接;
(2)钢筋巾12以外,按8m长计算1个搭接;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按楼层高度计算搭接;
3.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及张拉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钢筋(钢纹线)采用JM,XM.QM型锚具,钢丝束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2)钢丝束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4.支撑钢筋(铁马)按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5.锚具安装以孔计算。
6.预埋管孔道铺设按构件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7.铁件
(1)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钢筋接头机械连接按数量计算。
(3)植筋以根计算。
(四)垫层
1.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满堂基础垫层如遇基础局部加深,其加深部分的垫层体积并人垫层工程量内。
(2)带形基础垫层长度的确定:外墙按垫层中心线,内墙按垫层净长线计算。
2.楼地面混凝土垫层按室内房间净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除沟道、设备基础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和附墙烟囱、风道及≤0. 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但门洞口、暖气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所占的垫层体积内也不增加。
(五)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按混凝土使用量以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