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备选咨询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公路工程概预算配套定额修订编制大纲》的安排,由我站承担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中桥涵工程“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章节修订编制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一、定额修编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暂定如下:
4-6-1 基础、承台及支撑梁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增加薄壁台定额。
4-6-2 墩、台身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
4-6-3 墩、台帽及拱座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拟新增40m以内圆柱墩、100m以内、150m以内、180m以内空心墩,增补劲性骨架外包混凝土高墩。高墩施工的提升架按机械设备计算,直接进入混凝土定额。
4-6-4 盖梁、系梁、耳背墙及墩顶固结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
4-6-5 索塔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考虑德卡模板施工工艺,拟将索塔施工的提升架按机械设备计算,增加钢塔定额。
4-6-6 现浇锚块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
4-6-7 现浇箱涵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说明中对本定额含现浇支架予以明确。
4-6-8 现浇板上部构造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
4-6-9 现浇T形梁上部构造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增加现浇T梁定额。
4-6-10 现浇预应力箱梁上部构造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拟将移动模架现浇混凝土定额中的移动模架按机械设备计算。
4-6-11 悬浇预应力箱梁上部构造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拟将悬浇混凝土的挂篮按机械设备计算。
4-6-12 浇拱桥上部构造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
4-6-13 桥面铺装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增加浇筑式和沥青环氧钢桥面铺装定额。
4-6-14 浇混凝土桥头搭板
保留原定额项目,调整定额水平。
承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补相关子目。
二、时间要求
2013年6月下旬承接单位派本项目负责人参加部路网中心组织的定额编制培训;7月开始到工地现场开展实地调查,收集外业资料,进行定额修订编制;11月30日前将初步成果报厅造价站,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及补充,12月31日前交厅造价站报部路网中心;2014年1-3月根据部路网中心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修改稿报路网中心。
三、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承接意向的单位,可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法规定额科杨莉处拷贝本项目相关资料。
联系方式
电 话: 0731-85565592 13308469800
传 真: 0731-84427110
QQ号 码: 173682993
凡有承接意向的单位,请根据本项目工作要求,编制工作大纲和费用估算,于2013年6月13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厅造价站定额科。
特此函告。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