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工程物资管理难题,随时掌握在外项目的物资供货,消耗情况,成本数据分析.点我了解详情或致电13911621362中国建筑工程资料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4小时服务电话:010-51299114 51665651 13501215554
全国销售代理服务免费电话:400-163-8866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预算网 >> 建筑定额 >> 福建 >> 标准规范 >> 正文
关于颁发《土方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的通知
分享到:
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13-9-2

  闽建筑[2013]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试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适应我省工程建设需要,规范土方工程计价行为,引导市场合理确定土方工程造价,省造价管理总站编制了《土方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详附件),现予颁发,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和《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配套使用,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土方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22日

分享到:
责任编辑:yusuancom
相关软件下载
获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