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防火门安装均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卷闸门安装按门窗洞口卷筒高度(顶)加600mm,乘以设计宽度以平方米计算。电动装置、手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扇计算,小门面积不扣除,卷筒盒子不含在内,另行计算。
三、防护门、防护窗按设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电子感应门、转门、电动伸缩门均以樘计算;电磁感应装置以套计算。
五、无框全玻璃门、固定无框玻璃窗以门窗扇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六、不锈钢板、铝塑板包门框、木门窗套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窗套线以延长米计算。
七、装饰门扇制作、木门扇面贴木饰面胶合板、包不锈钢板、软包面以门扇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八、门扇、五金安装:
1. 装饰门以扇计算;
2. 吊装滑动门轨以延长米计算;
3. 各种锁以把计算;
4. 插销、门扣、门拉手以副计算;
5. 门眼(猫眼)、地弹簧、门夹以个计算;
6. 定门器、闭门器安装以套计算。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涂采用机械操作。实际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作调整。
二、油漆涂刷不同颜色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颜色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本章定额中刷(喷)油漆、涂料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在项目内。如需要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四、本章定额内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减一遍定额子目进行调整。
五、本章定额中硝基清漆磨退出亮项目是按达到漆膜面上的白雾光消除并出亮考虑的,实际操作刷、涂遍数不同时,不得调整。
六、木龙骨及木基层板面刷防火涂料、防火漆,均执行木材面刷防火涂料、防火漆相应定额子目。
七、单层木门窗刷油是按双面刷油编制的,若采用单面刷油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49。
八、本章定额中金属面除锈是按手工除锈编制的,若采用机械(喷砂或抛丸)除锈时,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金属结构工程章节中除锈的相应定额项目,原定额中手工除锈费用不扣除。
九、拉毛面上喷(刷)油漆、涂料时,均按抹灰面油漆、涂料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6。
十、本章中抹灰面刮腻子、油漆及涂料用于天棚时,人工乘以系数1.3,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用于零星项目时,人工乘以系数1.45,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3。
十一、本章定额中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项目中均未包括刮腻子项目,发生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二、本章定额中抹灰面刮腻子、油漆、涂料项目中“零星项目”适用于:阳台栏板、隔板和遮阳板等凸出墙面宽度在500mm以内的挑板以及单个面积在1m2以内刮腻子、油漆、涂料项目。
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中刮腻子、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用于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时,其工程量按相应的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二、木材面及金属面油漆工程量分别按本章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三、定额中墙面、天棚、地面的木龙骨及基层板刷防火涂料和防火漆工程量按本定额中各章节木龙骨及基层板的计算规则计算。
四、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3,执行木地板油漆相应子目。
附表
1.木材面油漆
执行木门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
1.00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
1.36
双层(单裁口)木门
2.00
单层全玻门
0.83
木百叶门
1.25
厂库房大门
1.10
木窗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玻璃窗
1.00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1.36
双层(单裁口)木窗
2.00
双层框三层(二玻一纱)木窗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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