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其他金属面油漆定额的其他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檀条
1.00
重量(t)
墙架(空腹式)
0.50
墙架(格板式)
0.82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
0.63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档
0.71
钢栅栏门、窗栅
1.71
钢爬梯
1.18
轻型屋架
1.42
踏步式钢扶梯
1.05
零星铁件
1.32
3.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量系数: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槽形底板、混泥土折板
1.00
展开面积
有梁板底
1.00
密肋、井字梁底板
1.00
混凝土楼梯底(斜平顶)
1.30
水平投影面积
(包括休息平台)
混凝土楼梯底(锯齿形)
1.50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1.82
单面外围面积
第六章 其他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中铁件、金属构件除锈是按手工除锈编制的,若采用机械(喷砂或抛丸)除锈时,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金属工程章节中除锈的相应项目。
二、本章定额中铁件、金属构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要刷第二遍及多遍防锈漆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三、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一般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凹凸面;复杂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招牌、灯饰按安装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四、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按成品安装固定编制。
2.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五、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金属装饰线、石材装饰线条均按成品安装编制。
六、装饰线条按墙面上直线安装编制,如天棚安装直线形、圆弧形或其他图案的装饰线条,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天棚和墙面交界处的阴角线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4,其余不变。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8,材料乘以系数1.1。
七、石材、面砖磨边是按现场制作加工编制的,弧形磨边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其余不变。
八、柜台、收银台、酒吧台、货架、附墙衣柜等系参考定额,结算时可按实调整。
计算规则
一、招牌、灯箱
1.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复杂凹凸部分亦不增减。
2.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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