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抗[2011]1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我省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质量的管理,我厅拟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抗震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 2011年新建建筑工程;
(二) 2010-2011年进行抗震加固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各地执行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和抗震质量监管情况;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单位对超限高层、超抗震规范项目专项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1年10 月25 日-2011年12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定设计院、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抽检(见附件1);
(二)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地区要将指定单位的建设项目明细(见附件2)汇总后,于 10月18 日前将电子文档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检,检查日期另行通知,届时请各地区做好准备工作。
五、检查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抓紧安排,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被抽查工程项目确定后,各地要及时通知被抽查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建筑、结构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审查报告、结构计算书、设计变更单等)配合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反工程抗震质量问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计入企业、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在省建设系统诚信体系平台中予以公示。
附件1、抽检单位名单
附件2、建设项目明细汇总表
联 系 人:吉林省抗震防灾办公室 张奇志
联系电话:0431—82752397(传真)
邮 箱:jst-kzb@jl.gov.cn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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