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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工程技术资料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11

河南省建设工程技术资料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南省建设工程技术资料人员的统一管

理,提高工程技术资料员的业务水平,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技术资

料整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及建设部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技术资料人员,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机构中从事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经有关部门培训,

考核合格,取得工程技术资料员上岗合格证书和专用图章的专业

技术人员。

    第三条   凡在河南省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均适用

本办法。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员

的上岗考核、继续教育、换发证书工作,并进行统一管理。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技术资料员实施具体的

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程技术资料员的职责

     第五条  工程技术资料员的职责:

 1     (一)工程技术资料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秉公办事,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

性和有效性;

     (二)工程资料的管理应做到分类整理,目录清晰,页码完

整,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和管理有序,并在其有关内容上签名盖

章。

    第六条   工程技术资料员的证章不得转借,同一时间负责的

工程项目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第七条   工程技术资料员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

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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