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道岔铺碴整道
主控项目
5.4.1 道碴材质应符合本标准第5.2.1 条的规定。
5.4.2 道碴进场时的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应符合本标准第5.2.2 条的规
定。
5.4.3 预铺道碴应采用压强不小于 160kPa的机械碾压,道床密度不应低于
1.7g/cm3
。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道床密度每组道岔抽检 3 个点位;监理单位全部见证
检测。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算碾压机械压强,用道床密度仪或灌水法检测道床
密度;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检算资料和检测记录,并进行见证检测。
5.4.4 道岔焊接前,道岔范围内Ⅲ型枕的道床支承刚度不应小于 70kN/mm,道
床横向阻力不应小于7.5 kN/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组道岔前、直股后和侧股后各检测 2 根轨枕,分别
对道床支承刚度、道床横向阻力求平均值;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18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仪器测量;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检测记录,并进行
见证检测。
一般项目
5.4.5 预铺道碴碴面应平整,其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3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组道岔抽检4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m靠尺量。
5.4.6 预留起道量不应大于 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组道岔抽检4 处。
检验方法:尺量。
5.4.7 道岔前后30m范围应做好顺坡并碾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组道岔抽检4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9
6 基地钢轨焊接
一般规定
6.0.1 钢轨焊接接头必须按客运专线铁路钢轨焊接的有关要求进行型式检验和
生产检验。
6.0.2 基地钢轨焊接应采用接触焊。
6.0.3 在长钢轨焊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编制配轨计划表。配轨时应选用断面不
对称公差基本一致的钢轨相对焊接。
主控项目
6.0.4 待焊钢轨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客运专线 250km/h 和 350km/h 钢轨检
验及验收暂行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钢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对生产厂家见证取样检测。
6.0.5 待焊钢轨外观、类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客运专线 250km/h 和
350km/h 钢轨检验及验收暂行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钢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尺量、观察检查。
6.0.6 钢轨焊接接头的型式检验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钢轨焊接的有关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客运专线铁路钢轨焊接的规定数量检验;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按客运专线铁路钢轨焊接的规定进行检验;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型式检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6.0.7 钢轨焊接接头的生产检验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钢轨焊接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客运专线铁路钢轨焊接的规定数量检验;监理单位
全部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按客运专线铁路钢轨焊接的规定进行检验;监理单位
检查施工单位生产检验报告,并进行见证检验。
6.0.8 钢轨焊头应进行探伤检查。焊头不得有未焊透、过烧、裂纹、气孔夹渣 20
等有害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检查、探伤仪检查;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探伤
检查记录,并进行平行检验。
6.0.9 钢轨焊缝及两侧各 100mm范围内不得有明显压痕、碰痕、划伤等缺陷,
焊头不得有电击伤。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检查;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检验记录,并进行
平行检验。
6.0.10 轨底上表面焊缝两侧各 150mm 范围内及距两侧轨底角边缘各 35mm 的
范围内应打磨平整,不得打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检查、尺量;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检验记录,
并进行平行检验。
6.0.11 钢轨焊接接头应纵向打磨平顺,不得有低接头,钢轨焊接接头平直度应
符合表6.0.11 的规定。
表 6.0.11 钢轨焊接接头平直度允许偏差(mm/1m)
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 v(km/h)
序号 部位
200 200<v≤250及300≤v≤350
1 轨顶面 +0.3,0 +0.2,0
2 轨头内侧工作面 +0.3,0 +0.2,0
3 轨底(焊筋) +0.5,0 +0.5,0
注:1 轨顶面中符号“+”表示高出钢轨母材轨顶基准面。
2 轨头内侧工作面中符号“+”表示凹进。
3 轨底(焊筋)中符号“+”表示凸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用1m直尺或专用平直度检查仪检查;监理单位检查施
工单位检验记录,并进行平行检验。
一般项目
6.0.12 长钢轨及焊接接头编号应标记齐全,字迹清楚,记录完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记录,观察检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