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有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
(4)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记录。
(5)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控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记录。
(7)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8)施工记录
(9)电梯运行记录
(10)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1)隐蔽验收表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13 智能建筑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隐蔽验收表
(3)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5)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6)系统检测报告
(7)系统试运行记录
(8)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14 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地方主管部门的备案记录
12.3.15 竣工图
原施工图中无变动的,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变更较简单的可在原图上标注变更情况和变更单编号,加盖竣工章;凡结构形式、平面布置、工艺等改变,不宜在原图上修改与说明的,由变更方负责重新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签字。
1.3 技术档案的特殊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内容及要求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
1.4 技术档案资料组卷方法和要求
1.4.1 组卷
(1)组卷要求:
A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记录(如:钢材、焊接及连接材料、砌体、防水材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建筑电器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电梯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
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如:焊接试验、测量定位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地基沉降观测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垫层、单桩及群桩载荷、管道及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制冷管道试验、空调调试报告、系统试验清洗记录、系统联动试运转记录、电梯运行记录、电梯调试报告等)
施工记录(如: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打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中间检查验收、结构吊装及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等)
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施工日志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开竣工报告及交工验收单、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录、质量及事故处理报告单、企业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及其附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施工联席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
C册(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工程技术资料的数量不多时可以不分卷,规模大的工程应分别组卷。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
1.4.2 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1)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采用硬壳卷盒,尺寸为310(高)×220(宽)毫米;卷内软皮为16开,卷皮材料应坚固耐用。
(2)图纸折叠
图框裁剪整齐,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图标外露右下角。
(3)装订
文字材料应加白软封面和封底,用棉线左侧装订。订结打在背面。
图纸在盒内散装,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斜面装订,放在案卷之首。
案卷封面应具有案卷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案号、案卷卷次。
1.5 验收与移交
1.5 。1 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返回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整理好归档资料报区域/专业公司有关人员审核资料合格齐全后一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青岛分公司移交分公司档案室)备案,由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1.5 。2 施工技术资料在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双方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