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硐、平巷及斜巷月进度指标未出现素喷岩巷、砌碹半煤岩巷、支架半煤岩巷、砌碹带底拱岩巷月进度,使用时按下表系数调整。
巷道类别
相应条件月进度
调整系数
素喷岩巷
锚喷岩巷
1.092
砌碹半煤岩巷
砌碹岩巷
1.113
支架半煤岩巷
支架岩巷
1.105
砌碹带底拱岩巷
砌碹岩巷
0.806
5.硐室
支护方式及煤岩类别
特殊硐室
一般硐室
立井井筒
斜井、斜巷
平硐、平巷
立井井筒
斜井、斜巷
平硐、平巷
砌碹
煤
594
724
756
922
岩
445
474
576
556
603
733
锚喷
煤
696
854
886
1087
岩
541
576
706
690
735
898
支架
煤
929
1138
1185
1448
岩
612
652
799
781
832
1016
硐室掘进断面<10m2时,月进度指标分别以0.82系数调整。
二、补充预算定额出现形式和费用调整范围必须符合《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预算定额(99统一基价)》所确定的原则。
三、必须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排队、施工工期和所选用的施工设备、设施的种类、数量及其使用条件、工程对象的技术特征等套用本定额的相关项目。
四、审批补充预算定额时,井筒及巷道只批延米指标;硐室、交岔点工程只批立方米指标。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批准的指标结算价款。
五、补充预算定额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编制,经工程所在地区煤炭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批,并报国家煤炭工业局备查。
第九条 本定额中以m3出现的矸石(煤)的工程量均为掘凿实体体积。
第十条 本定额中凡以绝对数值划分定额档次的,实际与定额档次不同时可用等差法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本定额凡注明“<××”者,均包括××本身在内,<××区间内的定额不作调整。“>××”者,均不包括××。
第十二条 本定额解释权属国家煤炭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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