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预备费
预备费由价差预备费及基本预备费两部分组成。在公路工程建设期限内,凡需动用预备费时,属于公路交通部门投资的项目,需经建设单位提出,按建设项目隶属关系,报交通部或交通厅(局)基建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属于其他部门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其隶属关系报有关部门核定批准。
1.3.1.20 一、价差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系指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工程竣工年期间,第一部分费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工程费、间接费等以及第二、三部分费用由于政策、价格变化可能发生上浮而预留的费用及外资贷款汇率变动部分的费用。
1、计算方法:价差预备费以概(预)算或修正概算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设计文件编制年始至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年终的年数和年工程造价增涨率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价差预备费=P*[(1+i)n-1-1]
式中:P——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元)
i——年工程造价增涨率(%)
n——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建设项目开工年+建设项目建设期限(年)。
2、年工程造价增涨率按有关部门公布的工程投资价格指数计算,或由设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根据该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工程费、间接费以及第二、三部分费用可能发生的上浮因素,以第一部分建安费为基数进行综合分析预测。
3、设计文件编制至工程完工在一年以内的工程,不列此项费用。
1.3.1.21 二、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系指经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其用途如下:
1.要进行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费用。
2.在设备订货时,由于规格、型号改变的价差,材料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3.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4.在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竣(交)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的费用。
5.投保的工程根据工程特点和保险合同发生的工程保险费用。
计算方法:以第一、二、三部分费用之和(扣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贷款利息两项费用)为基数按下列费率计算:
设计概算按5%计列;
修正概算按4%计列;
施工图预算按3%计列。
采用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承包的工程,包干系数为施工图预算中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的3%。施工图预算包干费用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
该包干费用的内容为:
1.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修改设计而增加的费用。但不包括因水文地质条件变化造成的基础变更、结构变更、标准提高、工程规模改变而增加的费用。
2.预算审定后,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由于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3.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的费用(例如一般防台风、防洪的费用)等。
第五节:回收金额
概、预算定额所列材料一般不计回收,只对按全部材料计价的一些临时工程项目和由于工程规模或工期限制达不到规定周转次数的拱盔、支架及施工金属设备的材料计算回收金额。回收率见表3-24。
表3-24 回收率表
回收项目 |
使用年限或周转次数 |
计算基数 |
一年或一次 |
两年或两次 |
三年或三次 |
四年或四次 |
临时电力、电信线路 |
50% |
30% |
10% |
— |
材料原价 |
拱盔、支架 |
60% |
45% |
30% |
15% |
施工金属设备 |
65%(80%) |
65% |
50% |
30% |
注:施工金属设备指钢壳沉井、钢护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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