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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注意事项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2011-8-2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注意事项

 

1. 在本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地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建筑类企业管理区域。

2.企业申报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申请表》,需按照办公平台要求由系统自动生成,填报数据不得有空项。

3.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完整齐全,企业资质信息需与北京建设网查询中心中的证书信息相符。

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完整齐全,需与北京建设网查询中心中的专业人员信息相符。建筑业企业拥有多项资质情况下,三类人员配备数量按照企业具有的所有资质中最高配备数量考核,以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据实申报“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参考《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明确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的方法、各类人员的培训时间等;

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参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以及本公司的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明确检查内容;

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参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制定;

(3)操作规程目录:参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101622002)列明本企业施工主要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

6.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参考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 号)要求,明确本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提取依据、比例以及使用范围等内容。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规定的文件(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8.本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及考核:

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情况准确填入《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其中,培训人数不得少于企业年平均人数。

9.本企业人员工伤保险凭证、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1)需提供当月或近一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证明,证明中包括:缴费单位、社保险种、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费时间等内容,并加盖社会保险机构认可印章;

(2)企业人员工伤保险证明中必须包含三类人员,如三类人员中包含离退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需提交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依据经建管〔2009187号文件要求,“企业在取得建筑业资质三个月内申请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可不再重复申报通过认证人员的社保证明”。企业只需提供申报资质时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但其中必须包含三类人员。

10.本企业自有塔式起重机检测记录:

如有此项应详细填写《企业自有塔式起重机检测记录》,如无此项在附表中填“无”并加盖公章。

11.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根据本企业特点列明涉及的职业病种类以及相应的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安全检查措施。

12.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根据本企业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提供公司级的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流程图(应体现同时报告区、市建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流程图;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名单以及应急人员的联系电话;应急救援的器材、设备等。

14.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需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程序性规定》中要求的文件顺序胶装或打孔装订成册,列明文件目录;

(2)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重组、改制、合并、分立及经济性质发生变更等需重新申请的企业,需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程序性规定》中子项一提供材料,并在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后提供企业重组、改制、合并、分立及经济性质发生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该文件需加盖工商管理局的档案查询专用章);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事项,涉及需要核查施工现场的为15个工作日,依据《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京建施〔20071064号)由市住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确定核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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