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仲良告诉记者,在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青藏铁路公司的住宅小区,开发商准备将上世纪80年代甚至90年代中期建成的楼房拆毁重建,涉及拆迁的相当一部分住户痛惜之余对此持有异议。而此类情况近年来在不少地方时有发生。
孙仲良说,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危旧房屋拆迁改造成为了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但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有的建筑单位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一些开发商更是急功近利,注重大拆大建。这些做法有悖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危旧房屋居民的经济负担。
为此,孙仲良建议,城市危旧房屋改造必须要严格执行危旧房标准,并兼顾节约国家土地、建筑等资源的关联性。政府有关部门要本着节约、环保、合理、适用原则,严格审批危旧房屋拆迁手续并加强监督。对任意扩大拆迁范围的开发商坚决予以制止,对建筑质量尚好,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统一规划且在使用安全期内的建筑,要注重节能改造,改善服务设施,加强维护管理,杜绝乱拆乱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