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工程物资管理难题,随时掌握在外项目的物资供货,消耗情况,成本数据分析.点我了解详情或致电13911621362中国建筑工程资料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4小时服务电话:010-51299114 51665651 13501215554
全国销售代理服务免费电话:400-163-8866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预算网 >> 建筑定额 >> 内蒙 >> 定额汇编 >> 正文
关于调整管理费、利润计费基础的通知
分享到:
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10-8-16

关于调整管理费、利润计费基础的通知

各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2009年内蒙古计价依据颁发执行以来,陆续收到一些关于费用定额中管理费、利润计取基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商品混凝土在各地的普遍使用,导致管理费、利润的计取基数与定额编制期间取定的基础数据发生了变化。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经调查测算,决定对费用定额中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的管理费、利润、通用项目措施费的计费基础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理如下:
  1、商品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运输费和泵送费的,每m3商品混凝土按60元计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人工、机械费内,作为计取管理费、利润和通用措施项目费的基础(其中:人工费40元、机械费20元)。
  2、商品混凝土价格中,已包括运输费和泵送费的,每m3商品混凝土按90元计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人工、机械费内,作为计取管理费、利润和通用措施项目费的基础(其中:人工费40元、机械费50元)。
  本通知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

分享到:
责任编辑:cqzjwadmin
相关软件下载
获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