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丹东地区2010年建设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建设(开发)、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为了做好丹东地区2010年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工作,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我市结算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将《丹东地区2010年建设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与省结算工作会议纪要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1:丹东地区2010年建设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附件2:人行道板(荷兰砖)铺设补充单位估价表
附件3:厂拌水泥稳定砂砾基层养生补充单位估价表
附件4:聚乙烯丙纶高分子防水卷材(DFS)补充单位估价表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丹东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表1:
丹东地区2010年建设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1、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将规费、税金清单单独列项,商务标中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应从投标总价中扣除规费、税金后作为评标价格,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再将规费、税金金额还原到投标总价中,形成中标价。
2、2010年1月1日后丹东地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规费计取标准上限按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系数20%(不含排污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计算。
3、对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的问题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查备案制度的通知》(丹建发[2009]31号)文件要求处理。
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合同中对核对竣工结算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件执行。同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5、已有完整的施工设计图纸的工程,不得编制模拟清单进行招投标。
6、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机械挖土石方量3000m3以下人工配合挖土按总量3%计算;3000 m3以上人工配合挖土按总量1.5%计算;机械挖沟槽人工配合挖土按总量1%计算。
7、材料试验检验费:㈠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将材料试验检验费计入综合单价外,无论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还是定额计价,材料试验检验费均由业主承担,业主委托施工企业缴纳时,施工企业以材料试验检验费交款凭证作为结算依据。㈡材料检验不合格发生的二次检验费由施工企业自付。㈢施工企业进行材料试验检验过程中所发生的送样、取样、取检验结果等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施工企业承担。
8、临时用电的变压器及变压器后第一块电表由业主承担。安全文明措施费中配电线路按300米考虑,超过部分的摊销部分按施工组织设计由业主承担。
9、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含外墙抹灰厚度)计算建筑面积。
10、2008安装定额第七册消防工程第二章消火栓镀锌钢管7-15~7-19项管件含量是按室外管道安装计量的,其用于室内工程时管件含量可按实调整。
11、打孔灌注桩其混凝土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丹东地区经常采用的设计截面直径325mm、377mm、426mm灌注桩钢管管箍外径分别为340mm、400mm、450mm。
12、墙体拉结筋采用植筋工艺施工时采用2008土建定额A册4-368子目项基价乘以0.6系数。2010年工程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按4-359子目项不找负差。
13、水泥混凝土路面均按现场搅拌机搅拌,如采用商品混凝土时,调整混凝土价格后扣除搅拌机台班数量和80% 的人工工日。
14、房屋修缮定额的适用范围:房屋修缮工程、与房屋配套的附属工程维修及随同房屋修缮工程300m2以内的添建工程。
15、市政维修定额适用范围:
㈠道路工程:适用于市政道路小修养护工程,指保持城市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养护,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其工程数量不大于400㎡。
㈡桥梁工程:⑴市政桥梁设施日常保养是指保持桥梁整洁,清除杂物积土;冲洗桥台支座体系;擦洗栏杆、地袱、设施标志牌、灯具;清理伸缩缝、疏通泄水孔、扶正设施标志牌、支座保养等。⑵市政桥梁设施小修是指零星的桥面铺装修补,被撞栏杆、地袱、灯杆的修复;泄水孔、伸缩缝、灯具电器的修理与更换,泄水孔改造等;钢结构、钢桥及钢栏杆的局部除锈油饰;桥墩、桥台、人行道、梁板等混凝土结构的裂缝补修与脱落补修;零星的桥梁构件连接钢板脱焊的补修。⑶市政桥梁设施中修工程是指对桥梁的一般性损坏进行修理,特殊桥梁的非复杂性和非主要结构的局部损坏进行维修加固和更换,以恢复其原有状态和标准。
㈢排水管道工程:市政排水管道维修养护定额不按中小修养护进行划分。定额中包括排水管道疏通、维修;各种井型的掏挖、维修、更换;河道的疏挖;污泥的弃运;护坡的零星补砌。 ㈣排水泵站工程:⑴排水泵站维修养护包括机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日常清理工作。⑵排水泵站小修养护是指泵站日程运行维护,泵站进、出水池的清挖,电机、水泵、除污机、阀门、变压器、监控系统的维护及泵站的通风、出臭。
16、修缮定额中使用机械破拆的,可套用市政定额相应子目,按修缮定额取费标准取费。
17、房屋修缮工程费用标准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费用项目名称 |
费率标准( %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2 |
企业管理费 |
8 |
利 润 |
8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4 |
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 |
3 |
冬雨季施工费 |
4 |
规 费 |
按核定的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计算 |
税 金 |
按丹东地区规定费率计算 |
说明:1、房屋修缮工程不分工程类别、企业级别及承包方式均执行本费用标准。2、取费基数是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使用租赁工具和机械发生的租赁费直接进入工程结算,除税金外不得计算其他费用。3、土石方工程按本费用标准,全额计取费用;4、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根据实际发生计算;5、冬雨季施工费是常年计取的费用,包干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