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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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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11-8-12

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的通知
文号:晋建标定函[2011]7 点击数8820 


 

建经(标准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改革,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保障建筑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推动和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核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范围

在山西省境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核准依据

1、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标字[2004]383号);

2、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建字[2005]105号);

3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核准实施细则;

三、应提交的资料

1、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核准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情况;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动态考核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法人、企业分管领导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

6 2010年度报送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及财务状况年报表(加盖统计部门印章)

72010年度企业缴纳的各种规费凭证;

8、在本企业执(从)业的造价师注册证、造价员资格证、继续教育证;

9、如有变更的,还需携带有关变更手续。

企业将上述材料复印(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成册,与原件一并报送建设主管部门。

四、核准程序

1、中央直属、专业部属和省属施工企业直接报送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市属及其以下施工企业报送市建经(定额)站。

2、各级建经(定额)站根据企业的申报资料及对企业的实地核查情况,核发计取标准。

五、时间安排

中央直属、专业部属、省属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时间为2011315日至630日,市属及其以下施工企业的核准时间由各市建经(定额)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六、其它说明

1、建筑施工企业提交附件材料时,应接受资料受理部门对其资料真实性的审查。

2、近两年未进行动态考核的建筑施工企业其规费证自行作废。

3、所有资料由企业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报送主管部门。

4、《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核准表》应从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dez.sxjs.gov.cn

 

附件:表一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核准表

表二  规费标准核准从业人员标准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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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s_jz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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