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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建价〔2010〕047号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机械台班单价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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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械调整-冀建价〔2010047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

机械台班单价等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文件编号:冀建价〔2010047

发布日期:2010-12-31

执行日期:2011-01-01

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

根据《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0]553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计价行为,现将综合用工单价调整后,相应机械台班单价、措施项目费等有关调整通知如下:

一、2008《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人工费、停滞费及单独计算的费用均做相应调整,详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表》(附件1)。

二、2008年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综合机械台班单价做相应调整,详见《综合机械台班单价调整表》(附件2)。

三、现行计价依据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做相应调整。其中,以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调整方法如下:

(一)人工费按综合用工二类计算,调整部分=(基期人工费/40)×(52-40);

(二)机械费调整部分=(调整后的机械费-09年调整后机械费)×相应系数。

四、2009年《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中小型机械使用费”中的人工费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一)项调整。

五、上述调整部分做差价处理,并从201111日起执行。201111日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201111日后在建工程完成的工程量,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本通知调整。

 

附件:1.《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表》

2.《综合机械台班单价调整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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