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乌鲁木齐地区2011年7--9月份
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
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
新建总造字[2011] 26 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自治区有关厅、局、委、办、行,兵团建设局,新疆军区司令部、后勤部,武警新疆总队,中央驻疆单位,自治区各设计、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765号)要求,结合乌鲁木齐地区建筑劳务市场实际,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我站编制了《乌鲁木齐地区2011年7--9月份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现予以发布,作为乌鲁木齐地区建筑企业合理确定建筑劳务人工成本及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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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鲁木齐地区2011年7--9月份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 人工成本信息》
2、《乌鲁木齐地区2011年7--9月份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
二0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