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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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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12-7-9

第一章  绿化种植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1.
本章由苗木起挖、植物砍伐、绿化地整理、植物种植、大树起挖、大树移植等工程内容构成,共307个子目。

 2.本章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起挖、种植、移植、砍伐等工作的人工、材料及机械的消耗量,以及以上工作区域周围2m以内的场地清理工作。

    3.本章人工整理绿化地,是绿化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执行时应根据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套用相应子目,但不得累加重复计算。

    4.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30cm以内的挖填、清理、找平、耗细后栽种植物,执行“整理一般绿化地”子目;找平、捣碎、耗细后种植地被植物及铺种草坪,执行“种植地被铺植草坪整地”子目;精心找平、耗细、拍实3道以上播草种,执行“草坪播种整地”子目。

    5.本章苗木起挖、种植穴的土壤类别均按一二类土计算,如遇三四类土人工乘系数1.4。同一种植穴、槽内土壤类别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如需打凿石方或其他障碍物等应另行计算。

    6.本章“胸径”是指离地面1.2m处植物主干的直径。“乔木”是指具有明显主干的木本植物;“灌木”是指无明显主干、呈丛生状的木本植物。

    7.苗木(不包括大树)消耗量已按相关规范考虑了种植损耗5%

    8.本章中露地花卉、地被植物及绿篱的主材消耗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人工、辅材不变。

    9.本章中植物栽植未包括加施基肥、枝根消毒、生根催芽、支撑、草绳缠树体等措施项目,如发生应按第六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10.本章各种植项目均已考虑了挖穴、落塘、回填及50m以内材料运输。余土外运或需人工换土应按附录《绿化工程土方量及运输数量对照表》计算工程量.弃土按挖方量,换土按填方量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11.本章种植项目中不包括苗木二次搬运,如发生按第六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砍伐、挖根项目已考虑8Km内的清运。

   12.本章中的大树移植子目(包括古树名木),应按国家及省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大树”是按国家规范指胸径大于或等于15cm的常绿乔木和胸径大于或等于20cm的落叶乔木。

   13.因特殊情况,需在非适宜季节栽植苗木时,所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非适宜季节”在我省是指每年的5月至10月。

   14.由于受环境、气候及树种生长特性等影响,为确保大树移植成功,所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5.本章所有主材只给出了消耗量,并加以括号。其价格应按建设当地的苗木市场价格、施工合同或双方签证计算。主材价格应包括材料供应价、运杂费用、运输损耗、采保费。

   16.植物种植应本着“随挖、随运、随栽”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和苗木供应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如确需假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说明理由或事前报经业主认可。假植费用按相应的种植项目的人工、机械及辅材费乘以系数0.30,与种植项目合并计算。

   17.本章种植项目均未考虑水车台班,如实际发生按双方签证按实计算。但用水量不得调整。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起挖乔木分带土球和裸根按胸径以“株”计算。

   2.起挖灌木和种植灌木分带土球和裸根按冠径以“株”计算。

   3.起挖各种植绿篱分单、双和三排以“m”计算。

   4.起挖和种植棕榈按杆高以“株”计算。

   5.起挖竹类:散生竹类按胸径以“株”计算;丛生竹类按根盘丛径以“丛”计算。
   6.
起挖和种植攀援植物:木本按地径以“株(丛)”计算;

   7.起挖和种植地被植物按每平方米不同株数以“m2计算。

8.起挖和铺种草皮以“m2计算。起挖球根、块根花卉、水生植物以“株”计算。
   9.
砍伐乔木按胸径以“株”计算。

   10.挖树根按离地面20cm处树干直径以“株”计算。

   11.人工整理绿化用地以“m2计算。

   12.种植乔木分带土球和裸根,按截干苗、半冠苗和全冠苗及胸径以“株”计算。
   13.
种植露地花卉:分草本和木本,以“株”计算。

   14.栽植竹类:散生竹分全梢和截梢按胸径以“株”计算;丛生竹按根盘丛径,以“丛”计算。

   15.绿篱种植排数多于3排时,其种植项目套用灌木片植子目,以“株”计算。 

第二章  园林小品及假山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1.
本章包括园林小品制作、园林小品装饰、堆砌假山、塑假山、桌凳安装等,共105个子目。

    2.定额中不包括采购山石的勘察、选石、运石费用,如发生可列入主材单价进入直接工程费。

    3.人造独立峰、石笋堆砌等可套用堆砌假山和塑假山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散点石和汀石套用布置景石子目。

    4.堆砌假山和园林小品定额中已包括了人工和石料、小品原料100m以内的运距,超过100m时,按第六章相应子目计算。

    5.本章列有钢筋含量的子目已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的用量及施工损耗,如设计与定额不符,其量差套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钢筋制作子目。

    6.园林小品及塑假山(石)、塑木纹应将骨架和装饰面层分开,分别计算和套用相应子目。

    7.砌石假山、布置景石未包括土方、基础及垫层工料费用。

    8.砌石假山及塑假山(石)未考虑模型制作费。小品制作已考虑了模型制作费。
    9.
本章子目均未包括基础及脚手架费用,如发生应另行计算。

    10.塑树皮、藤条、竹节、竹片等子目,均已考虑了面层或表层的装饰抹灰和基层抹灰及骨架材料。

    11.堆砌假山艺术造型系数:堆砌假山按同质、同色、接形、合纹、造型五要素评定等级。凡满足其中三要素者

为三级;满足其中四要素者为二级;五要素均满足者为一级。

   1)同质:指山石拼叠组合时,其品种、质地要一致。

   2)同色:指同样品种质地的石料的拼叠在色泽上应力求一致。

   3)接形:指将各种形态的山石外形相结合拼叠起来,既有变化而又浑然一体。
   
4)合纹:指当石与石相互组合拼叠时,山石外形轮廓的拼叠接形吻合面的石缝就变成了山石的内在纹理脉络。包括横纹拼叠、竖纹拼叠、环透拼叠、扭曲拼叠。
   
5)造型:指竣工后的堆砌假山的立面造型与其周边环境有机结合,具有较高的观赏性。且无对称居中重心不稳杂乱无章纹理不顺铜墙铁壁刀山剑树鼠洞蚁穴叠罗汉等现象。

    12.塑假山艺术造型系数:塑假山按纹理、形态、色泽、质感四要素评定等级。凡满足其中二要素者为三级;满足其中三要素者定二级;四要素均满足者为一级。

   1)纹理:指假塑石面皱纹线条相互通顺、协调,形成势态。

   2)形态:指假山形态变化自然逼真,与周边环境相互协调,具有较高观赏性。
   
3)色泽:指假塑山石的颜色自然逼真,仿真性强。

   4)质感:指假塑山石的表面处理粗糙或细腻、多皱或平滑自然逼真。

    13.零星点布散石子目中已包括了100m内人工运石,超过100m时,按第六章相应子目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堆砌假山、驳岸,预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估算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体积计算后按相应艺术造型等级分别乘以下列系数1.01.151.30(三级、二级、一级)。堆砌石假山竣工工程体积可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

计算公式一:V =G-S÷K

式中 V:堆砌假山竣工体积(m3

G:堆砌假山石料进料验收数(t

S:竣工后堆砌假山进料剩余数(t

K:假山石料密度,统一综合按2600Kg/m3计算。

R:艺术造型等级系数。

计算公式二:V = S×H×K

式中: V:堆砌假山竣工体积(m3

S:堆砌假山水平投影外接多边形面积(m2

H:堆砌假山着地点至最高点的垂直距离(m)(不包括基础)

K:实体折减系数。其取定值如下表:


假山高度

H≤1m

H≤2m

H≤3m

H≤4m

H4m

K

0.75

0.70

0.64

0.60

0.55

R:艺术造型等级系数。

以上两种计算方法,可根据工程实际选用,并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2.塑假山(石)以装饰表面积(m2)计算。其人工费机械费按相应艺术造型等级分别乘系数1.01.151.30(三级、二级、一级)计算。

装饰表面积计算公式为S = L×H×K

式中: S:假塑装饰面积(m2

L:假山水平投影面积周长(m

H:假山高度算术平均值(m

K:面积调整系数。其取定值为1.30

R:艺术造型等级系数。

   在计算H值时,应注意:

  1)在假山最大垂直投影面积方向,沿高度方向的外轮廓线突变处,均应作为高

度平均值计算测量点。

  2)人造独立峰、石笋或平顶独峰假山,其高度平均值H,按 H=Hmax×R计算:

式中:Hmax:假山着地点(不包括基础)至最高点的垂直距离(m

R:高度折减系数。其取定值如下表:


假山高度

H≤2m

H≤5m

H≤10m

H>10m

R

0.80

0.75

0.70

0.65

第三章  园路、园桥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1.
本章包括路面、地面、路牙、台阶、园桥共63个子目

    2.定额中的园路是指厂、院、住宅小区、园内的行人甬道、蹬道和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不适用于厂、院及住宅小区内的行车道路。

    3.园路、地面、台阶的土方项目,按《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关子目执行。

    4.园路垫层、面层缺项可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应子项目执行。

    5.桥:基础、桥台、桥墩、护坡、石桥面等项目,如遇缺项可分别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应子目执行。

    6.卵石路面的卵石粒径已按各种规格综合考虑,并已包含选、洗卵石费用。作人物、花鸟、几何图案等,按拼花子目执行。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卵石路面分平铺和竖铺,拼花和不拼花以卵石规格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
    2.
其他石材路面及嵌草砖铺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3.园桥:桥台、桥墩、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石桥面按“m2”计算。
    4.
园路垫层宽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路面(不含蹬道)和地面,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包括路牙。路牙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坡道路面带踏步者,其踏步部份应予以扣除,并另按台阶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6.石料台阶,按图示水平投影长度尺寸以“m”计算。

    7.台阶和坡道的踏步面层,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8.绊石和片石蹬道,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9.竹、木园桥不分构件部位,均按竣工材积以“m3”计算。竹桥材积按小端直径计算。

第四章  杂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章包括:绿地栏杆制作与安装、道路、广场摆花、树池篦子安装等共24个子目。

    2.花池栏杆按制作材料以长度计算;树池篦子以套计算。

    3.道路广场摆花按花盆(袋)规格以盆(袋)计算。定额已包括了5Km以内运输费、上下车、摆放、一般图案编排,但不包括复杂的图案编排和立体造型,如发生应另行计算。

    4.土围堰按围堰规格以长度计算。编织袋围堰按外包体积以“m3”计算。

    5.透水管按管径以“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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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s_jz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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