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说 明
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指标》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指标》(以下简称“消耗量指标”),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指标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指标》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十一册 通讯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十二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十三册 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指标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本消耗量指标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指标进行调整换算。
五、本消耗量指标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本消耗量指标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指标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指标中“( )”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费,已计入其他材料费内。
八、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指标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本消耗量指标,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指标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本消耗量指标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调整。
九、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本消耗量指标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另行处理。
十一、本消耗量指标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施工准备、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场内搬运、检查、安装、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及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
十二、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适用于:
1.位于厂矿、油田(区域边界线以外)、气田(天然气处理厂、输气首站以外)、油库所属区域以外,且距离在25km以上的输油、输气管道。
2.自水源地至厂矿(城市)第一个储水池之间10km以上钢质输水管道,自煤气制气厂至城市第一个配气站间10km以上煤气输送管道。
3. 油气田区域之间的管道沟下安装工程。
4. 河流、公路、铁路、光缆、电缆和其它障碍物的穿跨越工程。
十三、本册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4001—98;
2.《埋地钢质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20—97;
3.《埋地钢质管道煤焦油磁漆外覆盖层技术标准》SY/T0079—93;
4.《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技术标准》SY/T0447—96;
5.《埋地钢质管道聚氯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4013—95;
6.《钢质管道熔结环氧粉末外涂层技术标准》SY/T0315—97;
7.《埋地钢质管道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SY/T0415—96;
8.《涂装前钢材表面预处理规范》SY/T0407—97;
9.《埋地钢质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施工及验收规范》SYJ4002—88;
10.《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对接焊缝射线照相及质量分级》SY4056—93;
11.《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SY4065—93;
12.《长输管道阴极保护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J4006—90;
13.《埋地钢质管道直流排流技术标准》SYJ17—86;
14.《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参数测试方法》SYJ23—96;
15.《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4079—95;
16.《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4070—93;
17.《管道下向焊接工艺规程》SY/T4071—93;
18.《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SY/T4103;
19.《埋地钢质管道外防腐层和保温层现场补口补伤施工及验收规范》SY4058;
20.《管道绝缘防腐层检漏试验方法》SY0063;
21.《长输管道线路附设流水作业施工工艺》SY/T4062—93;
22.《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GB/T9711.1;
23.《液体石油管道压力试验》GB8163—88。
十四、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进行施工的工程,如高原、高寒、沙漠、沼泽地区以及洞库、水下工程等,其增加的费用可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2.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十六、本消耗量指标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七、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2009《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总 说 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以下简称“价目表”)是根据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编制的。价目表中只反映价格,不反映消耗量,须与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确定社会平均价格及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参考依据。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十一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待发)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十二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十三册 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适用于:
1.位于厂矿、油田(区域边界线以外)、气田(天然气处理厂、输气首站以外)、油库所属区域以外,且距离在25km以上的输油、输气管道。
2.自水源地至厂矿(城市)第一个储水池之间10km以上钢质输水管道,自煤气制气厂至城市第一个配气站间10km以上煤气输送管道。
3.油气田区域之间的管道沟下安装工程。
4.河流、公路、铁路、光缆、电缆和其他障碍物的穿越工程。
四、人工费的确定:
1.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人工费单价,每工日42.00元。
五、材料费的确定:
1.本价目表中的材料费,是指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2.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综合取定的。除另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3.凡价目表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六、机械费的确定:
1.本价目表中的机械费,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计算的。
七、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进行施工的工程,如高原、高寒、沙漠、沼泽地区以及洞库、水下工程等,其增加的费用应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取。
八、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2.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九、本价目表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消耗量定额及价目表各章说明。如本价目表说明与消耗量定额各章节说明不符时,应以本价目表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