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册 给水排水册说明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第四册“给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管道安装,新设与原设管道,阀、栓、表类安装,管道附属构筑物,其他项目等内容。
二、本分册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市政给水工程。与安装工程管道的划分以进户管道用户水表井为界。
三、本分册主要编制依据:
1、《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S2、S3(1996 年);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3、《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4、《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 年;
5、《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 年;
四、本分册的管道及附属设备安装按无地下水考虑。
五、以下与给水相关工程项目,执行相应分册的有关定额。
1、给水管道沟槽和给水构筑物坑的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井点降水、排水、临时便桥、临时供水、临时供电等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中有关定额项目。
2、给水管道过河工程的打桩工程、高架管的基础、承台、混凝土桩、及钢筋的制作、安装等执行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中有关定额项目。
3、给水工程中的混凝土构筑物工程、砖砌非定型井及其他构筑物、顶管工程等执行本定额第五册“排水工程”中有关定额项目。
4、钢管安装质量检测的无损探伤执行本定额第六册“燃气工程”中有关定额项目。
5、架空钢管道的安装及保温等执行本定额第七册“供热工程”中有关定额项目。
六、本定额中各类材质管及管件的规格统一按公称直径划分。
七、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