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包括交流半自动电梯、交流自动电梯、直流快速自动电梯、直流高速自动电梯、小型杂物电梯、自动扶梯、步行道、增加厅门、轿厢门及提升高度、电厂专用电梯安装共8 节54 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国产标准定型的各种客梯、货梯、病床梯、杂货梯等电梯的安装。定额项目划分和名称是按电梯分类为依据的(见下表)。
类别 |
交流半自动 |
交流自动 |
直流自动快速 |
直流自动高速 |
小型 |
操纵方法 |
手柄操纵或按 钮控制 |
信号及集选控 制(有/无司机) |
信号及集选控 制(有/无司机) |
信号及集选控制 (有/无司机) |
轿外按钮控制 (无司机) |
类 型 |
客、货、病床梯 |
客、货、病床梯 |
客、货、病床梯 |
客 梯 |
杂货梯 |
起重量 |
5t 以内 |
3t 以内 |
1.6t 以内 |
1.6t 以内 |
0.2t 以内 |
起重速度 ( v) |
v≤1m/s |
v≤1m/s |
1.0< v<2.0m/s |
v≥2.5m/s |
v≤1m/s |
三、本定额包含电梯安装调整试运行、电梯的电气安装、程控调试、电气调试、基础型钢和钢支架制安、由总接地网至电梯井的接地干线敷设等内容,电梯井竖向接地按随设备成品供应考虑。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电梯喷漆;
2.劳动部门的监测检验;
3.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的安装;
4.电动发电机组的安装;
5.轿厢内的空调、冷热风机、闭路电视、步话机、音响设备;
6.群控集中监视系统以及模拟装置;
7.脚手架的搭拆。
五、应用本定额时注意:
1.电梯门厅按每层一门,轿箱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和轿箱门的相应定额计算。
2.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
3.两部及两部以上并列运行及群控电梯,每部应增加工日:30 层以内增加7 工日,50 层以内增加9 工日,80 层以内增加11 工日,100 层以内增加13 工日,120 层以内增加15 工日。
4.安装电梯的楼层高度按平均层高4m 以内考虑,如超过4m 时,应按增加提升高度定额计算。
5.本章定额是以室内地坪±0.000 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另行计算。
6.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t 以内、无司机操作考虑的,如其底盘面积超过1m2时,人工乘以系数1.2。载重量大于0.2t 的杂物电梯,则按客、货梯相应的电梯定额执行。
7.自动步行道的长度(机头至机尾的轮距)按30m/部考虑的,如需增减时,按增减长度的相应定额计算。
8.本定额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因素。
9.电梯安装材料、电线管及线槽、金属软管、管子配件、紧固件、电缆、电线、接线箱(盒)、荧光灯及其他附件、备件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按层、站数分列定额项目。
二、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增加提升高度以“m”为计量单位,按每提升1m 计算。
三、自动扶梯安装以“部”为计量单位。
四、自动步行道安装以“部”为计量单位,以每部长度(机头到机尾轮距)30m 为准,超过或不足30m 时,按增减长度相应定额计算。增减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按实际增减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