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地基处理、砖石基础、混凝土基础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项目中现浇混凝土均按泵送考虑。
三、本章定额项目中均不包括钢筋、铁件消耗量。
四、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上为墙身,以下为基础;带地下室以地下室地坪为界,以上为墙身,以下为基础。
五、地基处理:
1.本节内容包括填料加固、桩基础、强夯、降水等内容。
2.填料加固定额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3.本节所有子目中(除桩基础部分外)均不含土石方挖、运、填内容。
4.本节桩基础的土壤级别已综合考虑,使用时不得调整。
5.井点降水子目包括设备、井点管安装、拆除、抽水、抽水设备场内1km 以内的搬运。
6.强夯按300t·m 以内、600t·m 以内两种夯击能量综合考虑取定。
六、砖石基础
1.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砂浆的种类,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消耗量不变。
2.本节子目均不含土石方挖、运、填等内容。
七、混凝土基础
1.本节子目内混凝土搅拌项目包括筛砂、筛洗石子、搅拌、前台运输上料等内容;混凝土浇筑项目包括运输、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等内容。
2.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总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地基填料加固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
2.预制混凝土桩、灰土桩、砂石桩、水泥桩,均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m3”计算。
3.机械成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加0.5m,乘以设计外径截面积以“m3”计算。
4.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
5.强夯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以“m2”计算;实际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 计算。
6.井点降水按建筑物底层外墙设计轴线(无轴线的按中心线)的内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砖石基础
1.砖基础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以设计(包括基础圈梁)断面积以“m3”计算。
2.毛石基础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以设计(包括基础圈梁)断面积以“m3”计算。
三、混凝土基础
1.混凝土独立桩承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带形桩承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带形基础,按其设计轴线间长度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m3”计算。
4.毛石混凝土独立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混凝土独立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6.满堂基础,按建筑物底层设计轴线(无轴线的按中心线)内包面积的设计基础体积以“m3”计算。
7.混凝土杯形基础,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8.设备基础,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混凝土基础梁,应按设计轴线长度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