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砖石墙、轻体及填充墙、混凝土墙及其他。
二、定额墙体子目综合考虑了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过梁、圈梁、混凝土烟道及相应现浇混凝土模板,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均不得调整。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泵送考虑。模板按竹胶板模板四次周转考虑。
三、砌筑弧形墙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1.1 系数。
四、现浇混凝土模板是按支模高度(地面支撑点至模底或支模顶)3.6m 编制的,支模高度超过3.6m 时,另行计算模板支撑超高部分的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界线划分
(一)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二)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三)挡土墙与基础的划分以挡土墙设计地坪低的一侧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墙体高度、长度:
1.内、外墙高度,均按设计层高计算。山墙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算至混凝土压顶底。
2.内、外墙长度按设计轴线长度计算。
二、砌筑工程量计算
1.砖墙、多孔砖墙及砌块墙按轴线长度乘以设计层高以“m2”计算。
2.墙体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不扣除钢筋混凝土柱、梁、过梁、圈梁、混凝土烟道、梁头、梁垫、墙内钢筋及单个面积在0.3m2 以内的孔洞等所占的面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下的腰线和挑檐等不增加工程量。墙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3.砖围墙按轴线长度乘以设计高度以“m2”计算。
4.石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铸铁围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6.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7.混凝土墙按轴线长度乘以设计高度及墙厚度以“m3”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孔洞等所占的体积。墙垛、附墙柱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8.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花台、砖墩、毛石墙的门窗砖立边和窗台虎头砖、锅台等定额未列的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