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混凝土及钢结构柱、梁、板、屋架、其他构件等内容。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均按商品混凝土、现场泵送考虑,模板按竹胶板四次周转考虑。
三、现浇混凝土模板是按支模高度(地面支撑点至模底或支模顶)3.6m 编制的,支模高度超过3.6m 时,另行计算模板支撑超高部分的工程量。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均按商品构件场内运输1km 考虑,安装机械按轮胎式起重机考虑。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接头、柱接柱,均已综合在定额内。
五、定额中已列出常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石、混凝土柱均按设计柱高乘断面面积以“m3”计算。柱高按层高计算。基础部分柱高自柱基上表面算至室内设计地坪。
二、混凝土梁:按设计轴线长度乘断面面积以“m3”计算。现浇、预制混凝土单梁、异形梁梁垫已综合在定额内。预制托架梁、吊车梁按照实际尺寸以“m3”计算。
三、混凝土屋架:按单件体积乘榀数以“m3”计算。
四、混凝土板:按设计轴线间内包尺寸以“m2”计算。
五、混凝土楼梯、阳台、雨篷、栏板、挑檐按投影面积以“m2”计算。井字梁雨篷,按照有梁板计算。
六、预制混凝土天沟、挑檐、零星构件按照实际尺寸以“m3”计算。
七、钢构件按设计重量以“t”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