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基础工程包括打(压)预制混凝土桩、打拔钢板桩、灌注桩、人工挖孔桩、钻(冲)孔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锚杆等。不同土壤类别、机械类别均执行本定额。
二、本定额预制桩项目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按相应子目计算。
三、送桩按相应打桩子目人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送桩深度 |
系数 |
2m以内 |
1.25 |
4m以内 |
1.43 |
4m以上 |
1.67 |
四、打试验桩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五、单位工程打(压)、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项目 |
单位工程工程量 |
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 |
800m |
钢板桩 |
50t |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砂石桩 |
60m3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
100m3 |
六、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七、预制混凝土方桩、管桩以成品桩列入相应子目。实际采用现场预制混凝土方桩时,方桩制作及运输按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关子目执行。
八、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压)预制桩混凝土方桩、管桩,预算时,按设计桩长加桩尖长度以米计算;结算时,按实际入土桩长加桩尖以米计算。剩余未入土部分桩的材料按现场实际长度以米计算,单独列入综合单价中。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按实际填充体积另行计算。
二、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
三、送桩按长度(即打桩架底到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四、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五、打孔灌注砂石桩、碎石桩的预算工程量,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管外箍面面积计算。砂石桩、碎石桩的实际灌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按实际用量进行调整。
六、沉管灌注桩,预算时,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加预留长度乘以钢管管箍外径面积计算。预留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70厘米计算。桩尖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七、沉管灌注扩大桩的预算工程量按单桩体积乘以扩大次数计算。
八、钻孔灌注桩,预算时,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加预留长度乘以设计断面积计算。预留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70厘米计算。
九、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含扩大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的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入土桩长(包括预留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计算。增加或减少的混凝土量,按结算工程量乘以1.2后与出槽量对比,并按桩的设计标号混凝土单价进行补退,进入综合单价。扩大桩的实际入土为该桩数次实际入土桩长之和。
十、水泥粉煤灰混凝土桩(CFG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十一、泥浆运输量按钻孔桩(含空桩)以体积计算。
十二、人工挖孔桩包括人工挖孔及浇灌护壁,按设计桩外围断面乘以设计桩长计算。桩芯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三、深层搅拌桩按桩长以米计算。桩长按下列规定计算:
1.维护桩按设计桩长计算;
2.承重桩按设计桩顶高度加400mm计算;
3.空桩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桩顶间的长度计算。
十四、微型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五、高压旋喷桩预算按设计长度计算;结算按实际入土长度计算。
十六、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制作,按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关子目计算。
十七、强夯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八、锚杆钻孔按入土长度以米计算。
十九、土钉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二十、支护钢支撑设计尺寸以重量计算。
二十一、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尺寸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