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混凝土
1.本章混凝土根据施工方式不同按现场搅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分别列项。
2.本章混凝土只列出常用强度等级及碎石粒径,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混凝土配合比见附录。
3.毛石混凝土按毛石占毛石混凝土体积的15%考虑。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4.有肋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按有肋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其带基底按满堂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5.箱式满堂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6.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如框架式、立墙式等)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子目计算。
7.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柱、梁、板、墙的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8.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子目,已按现行规范规定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
9.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小于等于6倍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按短肢剪力墙子目计算,L、Y、T、+字、Z形、-字形等短肢剪力墙,当任一边单肢中心线长≤0.4m时,按异形柱计算。
10.现浇挑檐、天沟、雨蓬、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悬挑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雨蓬或阳台。
11.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m以上按雨蓬子目计算,500mm以内按挑檐子目计算;伸出墙外1.5m以上的阳台、雨蓬,按梁、板有关子目计算;板伸出墙外150mm以内的部分,仍按板计算。
12.栏板高度超过1.2m按墙计算。高出板面0.6m以内按反檐计算。
13.整体浇捣的飘窗(包括上下飘板及侧板)按小型构件子目计算。
14.突出梁板墙面且带有弧线或钢筋混凝土二级及以上直角线的构件,按突出部分的体积套异形梁子目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
1.预制构件厂生产的构件,在混凝土定额子目中考虑了预制厂内构件运输、堆放、码垛、装车运出等工作内容。
2.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按单机作业考虑,如因超重需用双机配合时,其工日数和机械费乘以系数2。
3.吊装高度超过16m时,其工日数和机械费乘以系数1.2。实际工作中所采用的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
4.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包括场内运输,但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如有发生,另按脚手架有关规定计算。
三、钢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等分别列项。
2.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钢筋相应子目计算。
3.钢筋操作和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
4.现浇构件、预制构件的钢筋制作已综合考虑手工绑扎,电焊焊接。
5.设计要求采用三级钢筋时,套螺纹钢制安相应子目,换算钢筋焊条材料单价,人工乘以1.1系数,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
1.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构件及墙、板中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柱按图示截面尺寸乘以柱高以体积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按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在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3)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体积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伸入墙内梁头、现浇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4)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子目,过梁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cm计算。
(4)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并扣除柱混凝土体积,其中: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与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按板体积计算。
4)各类板伸入墙体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
5)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5)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洞口的体积,暗梁、暗柱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墙高的确定:
1)墙与梁平齐重叠,墙高算至板底面;当梁宽超过墙宽时,墙高算至梁底面。
2)墙与板相接,墙高算至板底面。
(6)梁、板、墙工程量均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7)整体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8)悬挑板(阳台、雨蓬、挑檐)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沿口梁拼入板内计算。
(9)单个容量在50m3以内的屋面(房上)水池,按房上水池计算。超过50m3容量的水池,按柱、梁、墙、板分别计算。
(10)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11)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2)压顶、扶手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3)台阶、池、槽按实体体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
2.现浇构筑物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现浇构筑物混凝土浇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水塔
1)筒身与槽底的区分,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与塔身合并计算。
2)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均合并计算。
(3)贮水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其他项目按现浇建筑物混凝土相应子目的有关规定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
1.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的钢筋、预埋铁件及预制混凝土板单个尺寸在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运输工程量,按混凝土构件的体积计算。
3.预制混凝土构件中的钢杆件,其制作工程量另按金属结构工程有关规定计算,其安装、运输不另计算。
4.预制小型构件适用于每个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
5.预制混凝土漏花、刀花制作、安装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其运输工程量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
三、钢筋
1.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因设计要求和钢筋定尺长度必须计算的搭接用量应合并计算在内,定额仅考虑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引起钢筋的损耗率。
2.钢筋接驳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未明确的,按下列规定计算:
(1)柱子主筋、剪力墙竖向钢筋驳接按建筑自然层计算一次钢筋搭接或一个钢筋机械接头。
(2)梁板水平非盘圆钢筋驳接按每9米计算一次搭接或一个钢筋机械接头。
(3)已计算钢筋机械接头的不再计算钢筋搭接。
(4)机械接头定额适用于直径在14mm及以上的钢筋。
3.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4.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钢筋(丝束、绞线)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长度: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法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长度按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6.植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