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路床(槽)整形子目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填平整路床。超过10cm时,超过部分按“土石方工程”章节相关子目计算。
二、道路垫层及面层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施工方法及施工机具,除另有注明外,均不得换算。
三、现场搅拌混凝土路面所需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运至施工作业面所需的运费另计。
四、商品混凝土的添加剂、搅拌、运输及泵送等费用已列入商品混凝土单价内。
五、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其用工量按本定额相应子目人工乘以1.01系数。木材摊销量按本定额相应子目摊销量乘以1.05系数。
六、砖砌化粪池按02S701标准图集、混凝土化粪池按03S702标准图集综合编制,包含除钢筋、抽水台班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如化粪池设计有效容积与定额相应子目相同,型号不同,按本定额执行,不进行换算。钢筋工程和抽水台班另行计算。
七、本章拆除子目适用于非整体拆除,整栋拆除及大规模拆除工程按2007《海南省房屋修缮工程综合定额》执行。饰面拆除子目包含基层拆除。门窗拆除包含与其相连的木线条拆除。
八、拆除工程按手工操作考虑。
九、混凝土拆除项目中未考虑钢筋、铁件等的残值回收费用。
十、拆除废料外运按人工装散体物料St自卸汽车运输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路面面层及垫层的铺设工程量,应以设计图纸的结构和厚度,按路面设计宽度乘以路面中心线长度,加圆弧及加宽部分的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雨水井、检查井等占的面积。
二、人行道按实际铺筑面积计算。绿化及留有植树的槽坑所占面积应扣除。
三、路边石按实铺延长米计算。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安装砂浆用量不予调整。
四、各种墙体的拆除按实拆墙体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0.03m3 以内空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
五、楼地面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六、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拆除按实拆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七、墙柱面装饰面层的拆除按实拆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八、缩缝按缝宽乘以长度以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