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应使用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
层数 |
9层以下(30m) |
12层以下(40m) |
15层以下(50m) |
18层以下(60m) |
21层以下(70m) |
24层以下(80m) |
按人工费的% |
2 |
3 |
4 |
6 |
8 |
10 |
层数 |
27层以下(90m) |
30层以下(100m) |
33层以下(110m) |
36层以下(120m) |
39层以下(130m) |
42层以下(140m) |
按人工费的% |
13 |
16 |
19 |
22 |
25 |
28 |
层数 |
45层以下(150m) |
48层以下(160m) |
51层以下(170m) |
54层以下(180m) |
57层以下(190m) |
60层以下(200m) |
按人工费的% |
31 |
34 |
37 |
40 |
43 |
46 |
3.超高增加费:定额中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指由3.6m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标高±(m) |
3.6~8 |
3.6~12 |
3.6~26 |
3.6~20 |
超高系数 |
1.1 |
1.15 |
1.2 |
1.25 |
4.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
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其定额人工乘以1.3。
6.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定额人工乘以1.05,内浇外砌的定额人工乘以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