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夏《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支撑工程,围堰筑岛,打拔工具桩,便道及便桥,施工降排水,其他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4.《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三、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均适用宁夏《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其他各专业册。
四、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