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厂拌多合土未包括从加工厂到施工现场的场外运输。
二、石灰土、多合土基层分层铺筑时,其基础顶层养生期按7天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生项目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三、石灰土、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之不同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按配合比进行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变。
四、各类稳定料基层最大压实厚度20cm,碎石底层最大压实厚度15cm,超过以上厚度进行分层拌和、压实时:
路拌法施工:拌和、碾压机械×2,每100m2增0.3工日。
厂拌法施工:碾压机械×2,每100m2增0.3工日。
五、沥青混合料中添加抗剥落剂时,用量按设计计算,拌和的人工、机械各增加5%。改性沥青、乳化沥青均按成品计人,彩色沥青按配合比计算。
六、沥青砂封面料的铺筑套用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铺筑定额子目。
七、本章中土的量为松方量,石灰为生石灰。
八、凡使用石灰的项目,定额中未包括石灰的消解,可按定额用量套“消解石灰”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层工程量按宽度乘以设计中心线长度以“m2”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在设计中明确加宽值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中未明确加宽值的可按设计路宽每侧各加10cm计算,结构层厚度5cm以下时该层结构不计算加宽。
二、道路工程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按设计基层、顶层的面积计算。
三、道路基层不扣除树根、各种井位及断面1m2以下的独立柱等所占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