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本册及第五册“给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二、定额中非预应力钢筋加工,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点焊综合计算的,加工操作方法不同不予调整。
三、钢筋加工中的钢筋接头、施工损耗,绑扎铁线及成型点焊和接头用的焊条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四、预制构件钢筋,如用不同直径钢筋点焊在一起时,按直径最小的定额计算,如粗细筋直径比在2倍以上时,其人工增加25%系数。
五、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绑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
六、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先张法张拉台座及其相应的夹具、承力架等合理的周转摊销费用,不得重复计算。
七、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八、下列构件钢筋,人工和机械增加系数如下:
项 目 |
计算基数 |
现浇构件钢筋 |
构筑物钢筋 |
小型构件 |
小型池槽 |
矩 形 |
圆 形 |
增加系数 |
人工机械 |
100% |
152% |
25% |
50% |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钢筋工程均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质量,以“t”计算。
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三、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型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计。
2.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3.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增加0.15m,如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长度。
4.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5m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