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挖土方、地槽、地坑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本定额;凿石不分岩石类别均执行本定额。
二、挖土方、地槽、地坑不包括排除地下障碍物及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三、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均按干湿土综合编制。
四、地槽、地坑、土方的划分:
地槽:凡槽长>槽宽3倍,槽底宽≤3m(不包括加宽工作面)者,按地槽计算;地坑:凡坑底面≤20m2(不包括加宽工作面)者,按地坑计算;其他情况按土方计算。
五、人工挖土方深度>1.5m且≤4m时定额乘以系数1.3,>4m且≤6m时定额乘以系数1.6;人工挖地槽、坑深度>6m且≤8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4计算,>8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2计算。
六、凿石方综合了槽、坑石方,系按深度≤4m编制的,如深度>4m且≤6m时定额乘以系数1.3,深度>6且≤8m时定额乘以系数1.5。
七、在支撑下挖土,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
八、土石方回填适用于槽、坑和室内回填。
九、土石方回填定额均综合了人工夯和机械夯的因素,不论使用何种操作方式均执行本定额。
十、挖槽、坑土石方如需支挡土板,按加固措施分部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定额中土壤、岩石的挖、运体积均按天然的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石按回填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二、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和凿石方,均按实挖体积计算。
三、回填土按下列方法以“m3”计算:
槽、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加固埋设构件体积。
室内回填土体积=回填面积×填土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