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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仿古建筑工程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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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8-12-11
第三册 《营造则例》作法项目
册  说  明
一、本册定额系《全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的第三册,使用于以“明清官式做法”为主设计、建造的仿古建筑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的仿古部分。
二、本册定额的编制主要依据明清官式建筑的有关技术文献资料,并结合一些地区近年兴建的仿古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情况,参考了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工人技术等级等有关文件。
三、本册定额未包括“施工水电费”和“中小型机械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本册定额未考虑大型机械施工,若使用大型机械施工,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五、本册定额的制作加工项目,均以施工现场内加工制作为准,如必须在场外加工制作后运到工地安装、砌筑的,其运费按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六、本册定额是以在自然地坪上建造为准编制的,如在月台、高台、城台上建造,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台高在2.5米以上的台上建筑,直接费增加2%。
2.台高在6米以上的台上建筑,直接费增加3.5%。
3.月台、高台、城台本身及附属工程项目,直接费不得增加.
七、材料用量带( )者,使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并补充其材料价格,但用量不得调整。
八、钢筋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吊装机械回转半径以外的构件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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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ang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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