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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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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9-5-7

附件二

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表

(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价基础)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基础及计算程序

    (%)

市政道路、桥涵、隧道、给排水工程构筑物

机械土石方工程

建筑工程

1

直 接 费

1.11.8

 

 

 

1.1

人 工 费

按规定计算的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措施费中的人工费

 

 

 

1.2

材 料 费

按规定计算的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措施费中的材料费

 

 

 

1.3

机 械 费

按规定计算的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措施费中的机械费

 

 

 

1.4

主 材 费

1.2项以外的主材费

 

 

 

1.5

大型施工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1.11.4)×费率

0.50

5.00

0.50

1.6

工程排水费

(1.11.4)×费率

0.20

0.20

0.20

1.7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1.4)×费率

0.16

0.16

0.16

1.8

零星工程费

(1.11.4)×费率

6.00

4.50

5.00

2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费率

31.00

7.50

33.30

3

  

(人工费+机械费)×费率

21.00

5.00

22.00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人工费+机械费)×费率

15.19

5.46

20.07

5

  

 

 

 

 

6

  

(15)×费率

长、衡、潭、株、岳

6.64

6.64

6.64

其 他 地 区

6.66

6.66

6.66

7

  

(16)×税率

       

 

 

 

       

 

 

 

       

 

 

 

8

单位工程概算总价

17项合计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湘建价计[2008]25

关于强夯地基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取费标准的调整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最近,有关单位反映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强夯地基工程量计算规则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湘建价计[2007]34号文所规定的强夯地基取费标准偏高等问题,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0)对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作如下调整:

  1、强夯地基工程取费标准按机械土石方工程标准执行。

  2、强夯地基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规定的夯点()计算面积,每夯点()工程量按4㎡的面积计算,低锤满拍按强夯区域最边夯点中心线外移1.5边线所围的面积计算,两遍之间停滞台班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或签证计算。

  本通知印发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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