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的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部分编制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1997版))。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
5.《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302-2002)。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2002版))。
7.《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年)。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C.6“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表3-1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
表3-1 高层建筑增加费
层数 按人工费的%
9层以下 2
(30m)
12层以下 3
(40m)
15层以下 4
(50m)
18层以下 6
(60m)
21层以下 8
(70m)
24层以下 10
(80m)
层数 按人工费的%
27层以下 13
(90m)
30层以下 (100m) 16
33层以下 (110m) 19
36层以下(120m) 22
39层以下(130m) 25
42层以下(140m ) 28
层数 按人工费的%
45层以下(150m) 31
48层以下(160m) 34
51层以下(170m) 37
54层以下(180m) 40
57层以 下 (190m) 43
60层以 下 (200m) 46
2.超高增加费:定额中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指由3.6m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用乘以表3-2系数:
表3-2 高层建筑增加费
标高±(m) 超高系数
3.6~8 1.10
3.6~12 1.15
3.6~16 1.20
3.6~20 1.25
3.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费乘以系数1.3。
4.主体结构为现场浇筑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外浇筑的人工乘以系数1.05,内浇外砌的人工乘以系数1.03。
5.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项目,采暖工程系统调整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
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项目,脚手架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
1.各种管道,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2.镀锌铁皮套管制作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安装已包括在管道安装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3.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室内管道公称直径32mm以下的安装工程已包括在内,不得另行计算。公称直径32mm以上的,可另行计算。
4.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5.管道消毒、冲洗、压力试验,均按管道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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