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埋件及钢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不另计算搭接长度。(隧道工程除外)。
三、不同工程特殊计算规则如下:
1.桥涵工程
(1)钢筋按设计数量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中)。设计未包括施工用筋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另计。
(2)T型梁连接钢板项目按设计图纸,以"t"为单位计算。
(3)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锥形锚:1.05; OVM锚:1.05;墩头锚:1.00
(4)管道压浆不扣除钢筋体积。
2.隧道工程
(1)钢筋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现浇混凝土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架立筋(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均按钢筋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钢筋的搭接用量:设计图纸已注明的钢筋接头,按图纸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通长钢筋接头,Φ25以内的,每8m计算1接头,Φ25以上的,每6m计算1接头,搭接长度按规范计算。
(2)金属构件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型钢、钢板、方、圆钢等)的重量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圆形和多边形的钢板按作方形计算。
(3)支撑由活络头、固定头和本体组成,本体按固定头单价计算。
3.市政管网工程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t"计算。
(2)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型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计。
②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③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增加0.15m,如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长度。
④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5m长度。
四、定额中钢筋按Φ10以内及Φ10以外两种分列,各项目中的钢筋规格是综合计算的。钢板的按A3钢计列,预应力筋采用Ⅳ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因设计要求采用钢材与定额不符时,可予调整。
土石方工程
总 说 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42.00元/工日。
2.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
1. 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 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 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 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 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七、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
建筑、安装、园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倍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市政工程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
石方平基:沟槽、基坑底宽大于3m且底面积大于20m2;顶平面标高不同时,以低边顶平面标高线以上的部分为平基。
八、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岩石分类表(岩石类别分类表按GB5002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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