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6 钢筋工程
说 明
1.本章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隧道工程非预应力钢筋及预应力钢筋的制作安装。共3节44个子目。
2.钢筋工程适用于市政定额其他章节。
3.钢筋加工定额是按不同专业,分非预应力和预应力钢筋设置定额子目,定额中钢筋是以机制手绑、部分电焊、对焊等编制的,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均不得调整。
4.钢筋加工中的钢筋接头、施工损耗、绑扎铁线及成型点焊和接头用的焊条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5.下列构件钢筋,人工和机械增加系数如表6-1所示:
表6-1 钢筋人工和机械增加系数表
项目 |
计算基数 |
现浇构件钢筋 |
构筑物钢筋 |
小型构件 |
小型池槽 |
圆形 |
增加系数 |
人工、机械 |
100% |
152% |
50% |
6.构筑物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绑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应另行计算。
7.构筑物先张法钢筋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张拉台座及其相应的夹具、承力架等合理的周转摊销费用,不得重复计算。
8.桥涵工程先张法预应力筋制作、安装,未包括张拉台座,张拉台座费另计。预应力筋采用RRB400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因设计要求采用钢材与定额不符时,可予调整。
9.桥涵工程后张法预应力钢筋张拉时均未包括张拉脚手架,按实际发生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10.因束道长度不等,故定额中未列锚具数量,但已包括锚具安装的人工费。
11.本定额中钢绞线按φ15.24mm、束长在120m以内考虑。
12.隧道工程钢筋笼制作包括台模摊销费,定额中预埋件用量与实际用量有差异时允许调整。
13.压浆管道定额中的铁皮管、波纹管均已包括套管及三通管安装费用,但未包括三通管费用,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标准图集、施工规范规定以“吨”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3.构筑物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计。
(2)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3)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增加0.15m;如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长度。
(4)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5m长度。
4.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5.T型梁连接钢板项目按设计图纸,以“吨”计算。
6.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锥形锚1.05,OVM锚1.05,墩头锚1.00。
7.管道压浆不扣除钢筋体积。
D.7 拆除工程
说 明
1.本章包括路面、基层、人行道、侧缘石、管道、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的拆除。
2.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3.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4.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
5.拆除工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6.人工拆除二碴、三碴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多合土基层拆除子目。机械拆除二碴、三碴基层执行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松石。
7.拆除后废料清运按运石碴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8。
8.拆除后的废料装车套用挖掘机挖碴装车的相应定额子目。
9.岩石破碎机拆除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分别套用岩石破碎机破碎岩石子目中的普坚石和特竖石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米”计算。
3.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5.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D.8 相关项目
说 明
D.8.1 混凝土拌制、运输及泵送工程
混凝土拌制、运输、泵送定额适用于所有市政工程混凝土拌制的计价。定额中所有涉及混凝土的定额子目均不包括混凝土拌制工作内容,如采用商品混凝土,按市场价计入;如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需另外套用本章中的“混凝土拌制”定额子目。在使用集中拌站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或泵送混凝土时,需对各子目人工、机械进行调整,详见各章节一般说明或相应子目附注说明。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