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2 试验要求
M.2.1 试验所用加载速度应为1.0mm/min±50%以保证在5~20min内试件达极限承载力。
M.2.2 齿极限承载力为板齿承受的极限荷载除以齿板表面净面积。应各取10个试件以确定下列情况齿的极限承载力:
1 荷载平行于木纹及齿板主轴(图M.2.2a);
2 荷载平行于木纹但垂直于齿板主轴(图M.2.2b);
3 荷载垂直于木纹但平行于齿板主轴(图M.2.2c);
4 荷载垂直于木纹及齿板主轴(图M.2.2d)。
制作试件时,应将齿板上位于规格材端距a及边距e内的齿去除。
安装齿板时,应将板齿全部压入木材,齿板与木材间无空隙。压入木材的齿板厚度不应超过其厚度的二分之一。
在保证齿破坏的情况下,试验所用齿板应尽可能长。对于测
图M.2.2a 荷载平行于木纹及齿板主轴
α=0° θ=0°
图M.2.2b 荷戴平行于木纹但垂直于齿板主轴
α=0° θ=90°
图M.2.2c 荷载垂直于木纹但平行于齿板主轴
α=90° θ=0°
图M.2.2d 荷载垂直于木纹及齿板主轴
α=90° θ=90°
试项目2和4,在保证齿破坏的情况下,试验所用齿板应尽可能宽。
M.2.3 齿板极限受拉承载力为齿板承受的极限拉力除以垂直于拉力方向的齿板截面宽度。应各取3个试件以确定下列情况齿板极限受拉承载力。
1 荷载平行于齿板主轴(图M.2.2a)
2 荷载垂直于齿板主轴(图M.2.2b)
试验所用齿板应足够大以避免发生齿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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