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3.4.1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表3.4.1选择列项。
3.4.2 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表3.4.1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
表3.4.1 措施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环境保护 |
2 |
文明施工 |
3 |
安全施工 |
4 |
临时设施 |
5 |
冬、雨季施工 |
6 |
夜间施工 |
7 |
已完工程保护 |
8 |
施工降水 |
9 |
赶工(合理工期以外) |
10 |
施工围堰 |
11 |
组装平台 |
12 |
交叉跨越增加措施 |
13 |
修路及桥梁、涵管加固 |
14 |
封航施工 |
15 |
高海拔、高温、严寒、沙漠等特殊地区施工 |
|
|
|
|
3.5 其 他 项 目 清 单
3.5.1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按下列内容列项:塔基用地征(占)用费,青苗赔偿费,林木砍伐补偿费,旧有设施拆除费、线路调试试运费或整套启动配合费,招标人采购材料由交货点至工地集散仓库的装卸、运输和保管费,采石(矿)场封停费,电力线停电损失补偿费,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费,桩基检测费等。
3.5.2 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出现3.5.1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3.6 零 星 项 目 清 单
零星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等内容。
3.7 规 费 项 目 清 单
3.7.1 规费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按下列内容列项:社会保障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三项费用)、住房公积金等。
3.7.2 编制规费项目清单,出现3.7.1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作补充。
3.8 招标人采购材料表
招标人采购材料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交货地点及方式等内容。
4 工程量清单计价
4.0.1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送电线路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应按本规范执行。
4.0.2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零星项目费和规费,并计列税金。
4.0.3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0.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
4.0.5 措施项目清单的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本标准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
4.0.6 其他项目清单的计价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招标人已列项目可由投标人按有关规定报价。
2 投标人增列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中未列的),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列,由投标人按有关规定报价。
4.0.7 零星项目清单的计价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零星项目清单的计价应根据C.10零星项目清单计价表确定。
2 零星工作项目的综合单价应参照本标准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
4.0.8 规费项目清单的计价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招标人已列项目由投标人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报价。
2 投标人增列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中未列的),可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由投标人报价。
4.0.9 招标工程如设标底,标底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电力建设行业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
4.0.10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或参照电力行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4.0.11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 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0.12 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除本标准4.0.11条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协商发包人确认后,给予补偿。
5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5.1 工程量清单格式
5.1.1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
5.1.2 工程量清单格式见附录B,其内容组成如下:
1 封面;
2 填表须知
3 总说明。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 措施项目清单。
6 其他项目清单。
7 零星工作项目表。
8 规费项目清单
9 招标人采购材料表。
5.2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5.2.1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5.2.2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
5.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见附录C,其内容组成如下:
1 封面;
2 填表须知;
3 投标总价表;
4 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说明;
5 工程项目总价表;
6 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9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 零星项目清单计价表;
11 规费项目清单计价表;
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汇总表;
1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4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5 零星项目清单计价分析表;
16 招标人采购材料计价表;
17 投标人采购主要材料计价表。
6 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与计算规则
6.1 土石方及基础工程
6.1.1 一般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执行表6.1.1的规定.
表6.1.1 一般土石方开挖(编码:SD0101)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工程内容 |
SD0101A01 |
一般土石方开挖 |
1.地质类别
2.地形、地貌 |
m3 |
按设计要求计算 |
1.土方开挖、掏挖,岩石开凿、爆破、
修整
2.排水
3.余土外运
4.工器具移运
5.场地清理 |
6.1.2 基础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执行表6.1.2的规定.
表6.1.2 基础工程(编码:SD0102)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工程内容 |
SD0102B01 |
预制基础 |
1.基础名称及形式
2.地质类别
3.每组块数
4.每块重量
5.基坑尺寸
(长×宽×深)
6.保护帽混凝土强度等级 |
组 |
按工程设计图纸数量计 |
1.复测及分坑
2.材料运输
3.现场检验
4.基础基坑土石方开挖、回填夯实、余土外运
5.排水
6.预制件坑口移运、组合、吊装
7.操平、找正、固定(紧固)
8.拉线棒安装
9.套筒基础加装填充物并捣固,加顶盖及二次灌浆
10.金属基础螺丝紧固
11.基础防腐
12.保护帽浇捣
13.施工机械装拆与场外运输
14.工器具移运
15.场地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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