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1 三、研究试验费
研究试验费系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和按照设计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的费用,以及支付科技果、先进技术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不包括;
1. 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 应由施工辅助费开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研究试验费。
3. 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计算方法:按照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不需验证设计基础资料的不计本项费用。
1.3.1.12 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系指委托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设计,以及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值文件编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
1、编制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以及相应的勘察、设计、专题研究等所需的费用。
2、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勘察费(包括测量、水文调查、地质勘探等)、设计费、概(预)算及调整概算编制费等。
3、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值或清单预算)文件编制费等。
计算方法:依据委托合同计列,或按国家颁发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1.3.1.13 五、专项评价(估)费
专项评价(估)费系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进行评价(评估)、咨询,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费、水土保持评估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压覆重要矿床评估费、文物勘察费、通航认证费、行洪论证(评估)费、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地预审报告编制费等费用。
计算方法:按国家颁发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施工机构迁移费系指施工机构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经有关部门决定成建制地(指工程处等)由原驻地迁移到另一地区所发生的一次性搬迁费用。该费用不包括:
1、应由施工企业自行负担的,在规定距离范围内调动施工力量以及内部平衡施工力量所发生的迁移费用;
2、由于违反基建程序,盲目调迁队伍所发生的迁移费。
3、因中标而引起施工机构迁移所发生的迁移费。
费用内容包括:职工及随同家属的差旅费,调迁期间的工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和周转性材料的搬运费。
计算方法:施工机构迁移费应经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同意按实计算,但计算施工机构迁移费后,如迁移地点即新工地地点(如独立大桥),则其他工程费内的工地转移费应不再计算;如施工机构迁移地点至新工地地点尚有部分距离,则工地转移费的距离,应以施工机构新地点为计算起点。
1.3.1.15 七、供电贴费
供电贴费系指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应交付的供电工程贴费、施工临时用电贴费。
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列(目前停止征收)。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