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6 八、联合试运转费
联合试运转费指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动(静)载荷载实验所需的费用,或进行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抵扣试车期间收入的差额。该费用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项下开支的调试费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联合试动转期间所需的材料、油燃料和动力的消耗,机械和检测设备使用费,工具用具和低值易耗品费,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等。
联合试运转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独立特大型桥梁按0.075%、其他工程按0.05%计算。
1.3.1.17 九、生产人员培训费
生产人员培训费指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对运营部门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所必需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培训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培训及教学实习费等。
生产人员培训费按设计定员和2000元/人的标准计算。
1.3.1.18 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系指为了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公路建设项目应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目前暂停征收)
1.3.1.19 十一、建设期贷款利息
建设期贷款利息系指建设项目中分年度使用国内贷款或国外贷款部分,在建设期内应归还的贷款利息。费用内容包括各种金融机构贷款、企业集资、建设债券和外汇贷款等利息。
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资金来源按需付息的分年度投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建设期贷款利息=∑(上年末付息贷款本息累计+本年度付息贷款额÷2)×年利率 (3-22)
N
即S=∑(Fn-1+bn÷2)×i
n=1
式中:S——建设期贷款利息(元)
N——项目建设期(年)
n——施工年度;
Fn-1——建设期第(n-1)年末需付息贷款本息累计(元);
bn——建设期第n年度付息贷款额(元);
i——建设期贷款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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