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蝶形封头容器制作,执行椭圆封头容器相应定额项目。
(4)矩形容器按平底平盖定额人材机乘以系数1.1。
(5)金属容器的内件已按各类容器综合考虑了简单内件和复杂内件的含量。除带有内角钢圈、筛板、栅板等特殊形式的内件,执行填料塔相应定额项目外,其余不得调整。
(6)夹套式容器按内外容器的容积分别执行本定额相应项目,并按相应定额人材机乘以系数1.1。
(7)当立式容器带有裙座时,应将裙座的金属质量并入到容器本体内计算。
(8)当碳钢椭圆双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执行低合金钢容器相应项目。当不锈钢椭圆双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定额人材机乘以系数1.1。
2.塔器制作:
(1)塔器内件采用特殊材质时,其内件另行计算。
(2)碳钢塔的内件为不锈钢时,则内件价格另计,其余部分执行填料塔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9。
(3)当塔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按相应定额人材机乘以系数1.1。
(4)组合塔(两个以上封头组成的塔)应按多个塔计算,塔的个数按各组段计算,并按每个塔段质量分别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3.热交换器制作:
(1)定额中热交换器的管径均按φ25mm考虑,若管径不同时可按系数调整。当管径<φ25时,乘以系数1.1;当管径>φ25时,乘以系数0.95。
(2)热交换器如要求胀接加焊接再焊胀时,按胀接定额人材机乘以系数1.15。
(3)当热交换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按相应定额人材机乘以系数1.08。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容积”是指按制造图示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以“m3”表示,不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金属净质量”是指以制造图示尺寸计算的金属质量,以“t”为计量单位。
二、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设备质量,以金属净质量“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的质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和内部防腐、刷油、绝缘及填充物的质量。塔器的工程量应包括基础模块的质量。
三、外购件和外协件的质量应从制造图的质量内扣除,其单价另行计算。
四、计算材料消耗量时,应以金属净质量区分各结构组成部分的材质,按定额规定的主材利用率分别计算。
五、鞍座、支座制作,按制造图纸的金属净质量,以“t”为计量单位。
六、人孔、手孔、各种接管制作,按图纸规定的规格、设计压力,以“个”为计量单位。
七、设备法兰制作,按设计压力、公称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八、地脚螺栓制作,按螺栓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静置设备安装(030502)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材质为碳钢、合金钢、不锈钢质等静置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以及电解槽、除雾器、除尘器、污水处理等设备安装,设备水压试验、气密试验、清洗、钝化、脱脂,设备吊耳制作与安装,设备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
二、本章定额包括范围:
1.容器类:各种形状的空体、内带夹套立式、卧式容器,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的容器、带搅拌装置的容器以及独立搅拌装置设备。
2.反应器类:各种形状的内有复杂装置,进行聚合、分离、蒸发、结晶等内有复杂装置起化学反应的设备。
3.热交换器类:各种结构的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和冷却器。
4.塔器类:包括各种结构、类型的板式塔、填料塔及其他结构与塔体组合整体吊装设备。
5.催化裂化再生器、催化裂化沉降器。
6.空气分馏塔。
7.立式隔膜电解槽、电除雾器及电除尘器。
8.污水处理设备。
9.焊缝热处理、整体热处理。
10.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金属抱杆安装拆除、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
2.无损探伤检验。
3.设备的除锈、刷油、防腐、衬里、保温、保冷及砌筑工程。
4.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5.设备本体法兰外的管道安装。
6.安装在设备外表面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
7.电解槽隔膜的吸附处理。
8.电除雾器玻璃钢接缝的处理。
9.管式除雾器壳体的衬铅、木栅板的制作。
10.F.R.P壳体的接缝玻璃钢积层的施工及内部衬铅。
11.电机抽芯检查、减速器的解体检查。
四、有关定额项目的说明:
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
(1)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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