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地槽、地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自然地面(场地平整的按平整后的地坪)高度计算。
10.人工挖孔桩和人工挖沟槽、基坑,如在同一桩孔和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土有石时,按其土层与岩石不同深度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子目。
挖孔桩深度示意图
①土方按6m内挖孔桩定额执行。
②软质岩、较硬岩分别执行10m内人工凿软质岩、较硬岩挖孔桩相应子目。
11.回填按下列方法以立方米计算:
槽、坑回填体积=挖方体积-埋设的构件体积;
室内回填体积=墙与墙间净面积×回填方厚度;
管沟回填体积=挖方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上管道体积及埋设的构件体积。
12.回填土、石渣碾压工程量,按填方区压实后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3.余方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余方运输体积=挖方体积-回填方体积
14.人工摊座和修整边坡工程量,以设计规定需摊座和修整边坡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5.挖地槽、地坑支挡土板,按图示槽、坑底宽尺寸,单面支挡土板加100mm,双面支挡土板加200mm,以槽、坑垂直的支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如一侧支撑挡土板时,按一侧的支撑面积计算工程量。支挡板工程量和放坡工程量,不得重复计算。
16.石方爆破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坡面面积乘以180mm以立方米计算。
17.石方光面爆破工程量,按光面爆破坡面面积乘以1000mm(厚)以立方米计算。
18.凿岩机钻孔预裂爆破和凿岩机钻减震孔,按钻孔总长,以延长米计算。
19.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以夯击能量、每点夯击点及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一、一般说明
1.本章中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套用脚手架工程章节中相应项目。
2.本章未包括挡土墙墙后回填,发生时按实计算。
二、砌筑工程
1.砌体定额中未包括勾缝,如需勾缝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勾缝项目均为加浆勾缝,如为原浆勾缝,人工乘以系数0.5,材料和机械不计算。
2.“石表面加工”子目适用于设计规定石砌体露面部分的粗(细)加工。毛条石打平天地座及照口扁钻缝的用工已包括在子目中,不另计算。
三、混凝土工程
1.块(片)石混凝土的块(片)石是按15%掺入量编制的,如设计不同时可进行换算,但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2.混凝土墙帽与混凝土墙同时浇筑时,工程量合并计算,执行墙混凝土项目。
3.混凝土墙体厚度在300mm以内时,执行薄壁混凝土挡墙项目。
四、锚杆工程
1.钻孔锚杆(索)的单位工程量小于500m时,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2.钻孔锚杆(索)单孔深度大于20m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深度大于30m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3.钻孔锚杆(索)土层与岩层孔壁出现裂隙、空洞等严重漏桨情况,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按实计算。
4.钻孔锚杆(索)的砂浆配合比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
5.预应力锚杆套用锚具安装子目时,应扣除导向帽、承压板、压板的消耗量。
6.钻孔锚杆作抗拔实验的费用另行计算。
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
1.砌体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嵌入砌体的钢筋、铁件、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
2.石踏步、石梯带砌体以延长米计算,石平台砌体以平方米计算。踏步、梯带平台的隐蔽部分以立方米计算,执行本章挡墙基础部分相应子目。
二、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浇筑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空洞体积。
2.现浇弧形混凝土挡墙和弧形格构混凝土护坡,分别按混凝土挡墙和格构混凝土护坡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模板乘以系数1.4,其余不变。
3.混凝土挡土墙、块(片)石混凝土挡土墙、薄壁混凝土挡墙单面支模时,其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厚度增加50mm计算,混凝土挡墙模板乘以系数0.6。
4.喷射混凝土按设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锚杆工程
1.锚杆(索)钻孔按设计要求或实际钻孔分别计算土层和岩层深度以延长米计算。
2.锚固钢筋按设计要求长度(包括孔外至墙体内的长度)以吨计算。
3.锚索按设计要求的孔内长度另加孔外1000mm以吨计算。
4.锚孔注浆土层部分按孔径加20mm充盈量计算。
计算规则
一、桩基础
1. 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延长米计算,若同一钻孔内有土层和岩层时,应分别计算。
2. 混凝土护壁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周边增加20mm,以立方米计算。
3. 砖砌挖孔桩护壁按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人工挖孔灌注桩桩芯混凝土:无护壁的工程量按单根设计桩长另加250mm乘设计断面积(周边增加20mm)以立方米计算;有护壁的工程量按单根设计桩长另加250mm乘设计断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凿桩不另行计算。
5.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的泥浆运输工程量按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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