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l、土壤及岩石的划分:
(1)土壤划分:
土壤划分 |
土壤名称 |
工具鉴别方法 |
紧固系数(f) |
一类土 |
l、砂:2、略有粘性的砂土;3、腐植物及种植物土;4、泥炭。 |
用锹或锄挖掘。 |
0.5~0.6 |
二类土 |
1、潮湿的粘士和黄土;2、软的碱土或盐土;3、含有碎石、卵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堆积土和种植土。 |
主要用锹或锄挖掘,部分用镐刨。 |
0.61~0.8 |
三类土 |
1、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2、含有卵石、碎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潮湿的粘性土或黄土。 |
主要用镐刨,少许用锹、锄挖掘。 |
0.81~1.0 |
四类土 |
1、坚硬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2、硬化的重盐土;3、含有10~30%的重量在25kg以下的石块的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 |
全部用镐刨,少许用撬棍挖掘。 |
1.01~1.5 |
(2)岩石划分:
岩石分类 |
岩石名称 |
用轻钻机钻进 |
开挖方法及工具 |
紧固系数(f) |
松石 |
l、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水碛石:2、砂藻岩和软白垩岩:3、胶结力弱的砾岩;4、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
小于3.5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开挖 |
1.51~2.0 |
次坚石 |
l、凝灰岩和浮石;2、中等硬变的片岩;3、石灰岩;4、坚实的泥板岩:5、砾质花岗岩;6、砂质云片岩;7、硬石膏。 |
3.5~8.5 |
用风镐和爆破开挖 |
2.01~8.0 |
普坚石 |
l、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石和正长岩:2、致密的石灰岩:3、含有卵石沉积的碴质胶结的卵石:4、白云岩:5、坚固的石灰山 |
8.5~18.5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8.01~12.0 |
特坚石 |
1、粗花岗岩:2、非常坚硬的白云岩;3、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4、中粒花岗岩;5、坚固的石英岩;6、拉长玄武岩和橄榄 |
18.5以上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12.01~25.0 |
2、土、石方的体积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均按天然实体积计算(自然方),填土按夯实后的体积计
算。
3、挖土深度一律以设计室外标高为起点,如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小同时,其工程量在竣
工结算时调整。
4、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
常水位以下为湿土。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为准。
5、运余松土或挖堆积期在一年以内的堆积土,除按运土方定额执行外,另增加挖一类土的定额项目
(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折算方法折算成实方)。取自然土回填时,按土壤类别
执行挖土定额。
6、支挡土板不分密撑、疏撑均按定额执行,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7、大开挖的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计算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系数:
项目 |
三类土 |
一、二类土 |
四类土 |
推土机推土方 |
1.00 |
0.84 |
1.18 |
铲运机铲运土方 |
1.00 |
0.84 |
1.26 |
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 |
1.00 |
0.86 |
1.09 |
挖掘机挖土方 |
1.00 |
0.84 |
1.14 |
2、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三
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3、推土机推土、推石,铲运机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
计算。
l 坡度(% |
10以内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l 系 数 |
1.75 |
2.00 |
2.25 |
2.50 |
4、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机械确实挖不到的地方,用人工修边坡、整平的
土方工程量套用人工挖土方(最多不得超过挖方量的10%)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机械挖土、石方
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或在桩间挖土、石方,按相应定额乘1.10系数。
5、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
超过40%时,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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