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
1.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定额项目。
2.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
3.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4.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定额项目。
第五章 起重机轨道安装
说 明
一、 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2.地轨安装。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
2.车档制作与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2.“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
3.“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
四、本章定额已包括脚手架的搭拆费用。其中搭拆脚手架的材料和机械台班费,不作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起重机轨道安装以单根轨道长度每“10m”为计量单位,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来分列定额项目。
2.车档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车档安装以“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按每个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第六章 输送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斗式提升机
2.刮板输送机
3.板式(裙式)输送机
4.螺旋输送机
5.悬挂输送机
6.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增加2m)
7.皮带接头胶接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敷设及接头。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试验。
四、刮板输送机定额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子目,再以组数乘以该子目的定额,即得其费用。
例如: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m/组数为250m除以4组等于62.5m/组,应选用定额“420mm宽以内;80m/组以内”的子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装置,因此将该子目的定额乘以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定额项目。
2.刮板输送机以“组”为计量单位,按输送长度除以双驱动装置组数及槽宽分列定额项目。
3.板式(裙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定额项目。
4.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5.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拉紧装置和重量分列定额项目。
6.链条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按链片式、链板式、链环式、试运转、抓取器分列定额项目。
7.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8.卸矿车及皮带称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分列定额项目。
第七章 电梯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国产标准定型的各种客梯、货梯、病床梯、杂货梯等电梯的机械部分安装,不适应于液压电梯的安装。定额项目划分和名称按电梯分类为依据的(见表):
GBT7025.1—3—1999电梯分类表
类别 |
操纵方法 |
类型 |
起重量 |
起重速度 |
交流半自动 |
手柄操纵或按扭控制 |
客、货、病床梯 |
5t以内 |
V≤1.Om/s |
交流自动 |
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
客、货、病床梯 |
3t以内 |
V≤1.Om/s |
直流自动快速 |
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
客、货、病床梯 |
1.6t以内 |
1.Om/s < V < 2.0m/s |
直流自动高速 |
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
客 梯 |
1.6t以内 |
V≥2.5m/s |
小型 |
轿外按钮控制(无司机) |
杂货梯 |
0.2t以内 |
V≤1.Om/s |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 准备工作、搬运一放样板、放线、清理预埋件及道架、道轨、缓冲器等安装。
2.组装轿厢、对重及厅门安装。
3.稳工字钢、曳引 、抗绳轮、复绳轮、平衡绳轮。
4.挂钢丝绳、钢带、平衡绳。
5.清洗设备、加油、调整、试运行。
6.自动扶梯和自动步行道的金属骨架、驱动装置、曳引链条、拉紧装置、梯级、踏脚板、扶手系统、装饰部分等安装。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